平昌县城镇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平昌县城镇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城镇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32236。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坚持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着力于健全机制,拓宽渠道,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档升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关注舆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效果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初业务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抓实干,促进依法办事和单位决策的民主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其它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267条,其中:发布概况、计划类信息25条,规范性文件45条,动态信息类165条,发布财政信息9条,人事信息4条,其他信息19条。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2017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本局机构的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职责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本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本局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本局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本局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等方面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布信息,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业务QQ群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或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县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配备了兼职人员1人及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宽。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增加群众认可度;四是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股室、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附件:1.平昌县城镇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2.平昌县城镇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分项统计表
平昌县城镇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
附件: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