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巴中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起付标准调整为13515元,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调整为6758元,均同比2022年度增加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