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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林业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5:32
 来源: 平昌县林业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布平昌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平昌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606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讲清林业政策、传播林业动态,展示林业特色,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省、市林业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信息;二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布有关林业办事流程,使群众随时了解需办业务的信息;三是利用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LED电子屏宣传林业信息;四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2.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46条,内容涵盖概况介绍2条、政策法规5条、政策解读3条,工作动态140条、财务信息5条、便民服务36条、其他255条等。本部门积极致力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众信息获取体验。据统计,2023年通过政府网发布信息109条,报刊杂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3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林业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做到分类放置、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本年度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栏目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公布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主抓,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督促各科室及时提供公开信息,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整改,同时制定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制度,2023年没有发生重大信息泄露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日常性报送的信息类型单一,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加快林业信息化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宣传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昌县林业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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