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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6 09:42
 来源: 平昌县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部门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606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平昌县林业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理清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健全网站监管、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推进平昌县网站集约化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县林业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内容涵盖概况介绍(2条)、工作动态(121条)、财务信息(18条)、便民服务(6条)、其他(26条)等。本部门积极致力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众信息获取体验。据统计,2020年通过政府网发布信息20条,报刊杂志等其他方式发布信息56条。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增加政府网站线上受理窗口,规范答复时间和内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明确了县林业局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二是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三是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重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健全制度,强化保障落实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全局所有部门按要求及时梳理汇总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召开办理工作协商协调会议1次,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

增258

3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增13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减52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增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7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务平台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平昌县林业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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