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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昌县经济形势

2022-01-28 14:21
 来源: 平昌县统计局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全球疫情蔓延对我国经济造成冲击等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三县两地一门户”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经济彰显较强韧性,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根据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73.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按照国家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市统计局对我县2020年GDP进行了最终核实修订)。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1.33亿元,比上年增长7.3%;第二产业增加值54.44亿元,比上年增长2%;第三产业增加值77.58亿元,比上年增长2.7%;三次产业结构为23.85:31.4:44.75。

一、农业发展较好

全年粮食总产量39.92万吨,比上年增长1.6%。经济作物产量稳步提高,初步统计,全年油料作物产量增长11.5%,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2.4%,茶叶产量增长14.8%,水果产量增长5.7%。生猪产能恢复至常年水平,全年生猪出栏80.72万头,增长12%。

二、工业稳步回升

2021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5%。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下降49.0%,集体企业增长3.1%,股份制企业下降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7%,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23.1%。 

分大类行业看,20个大类行业中有11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其中,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较快,分别为58.3%、20.1%、21.7%、12.2%、11.3%和8.5%。

三、服务业平稳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7%。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增长5.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0.9%,住宿和餐饮业增长6.3%,金融业增长10.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23.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7.3%。

四、投资支撑不足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18.6%。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6.7%;第二产业投资下降37.7%,其中工业投资下降4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8%。

从房地产开发看,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5.6%,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9.9%。

五、消费保持稳定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72亿元,比上年增长0.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5.74亿元,比上年增长0.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98亿元,下降2.3%。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16.91亿元,比上年增长8.4%;商品零售89.82亿元,下降1.2%。

总的来看,2021年全县经济保持总体稳定态势,同时也要看到,产业结构不够优化、支撑产业增速缓慢、重点行业发展告急等问题。下一步,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谱写平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2021年12月份及全年平昌县主要统计数据

指 标

12月

1-12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绝对量

比上年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73.35

3.6

其中:第一产业

41.33

7.3

第二产业

54.44

2.0

第三产业

77.58

2.7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7.3

-2.1

(一)分轻重工业

轻工业

6.1

重工业

-10.6

(二)分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49.0

集体企业

3.1

股份制企业

-3.0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0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

23.1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8.6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15.6

(一)按构成分:

建安工程

-20.2

设备工器具购置

-57.8

其他费用

117.4

(二)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

6.7

第二产业

-37.7

其中:工业

-41.0

第三产业

-18.0

其中:交通运输业

-16.9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9.47

-9.6

106.72

0.2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8.11

-12.3

85.74

0.8

乡村

1.36

10.7

20.98

-2.3

(二)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1.99

25.3

16.91

8.4

商品零售

7.48

-15.8

89.82

-1.2

五、居民消费价格

0.4

0.1

1.食品烟酒

-2.0

-1.7

其中:粮食

3.1

1.3

水产品

5.8

4.6

3.7

1.6

鲜果

6.9

8.9

2.衣着

2.8

1.7

3.居住

1.8

0.4

4.生活用品及服务

-0.6

-0.1

5.交通和通信

4.7

3.2

6.教育文化和娱乐

-0.9

0.7

7.医疗保健

0.9

0.5

8.其他用品和服务

0.5

0.8

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8635

8.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893

10.6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等的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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