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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1-06-29 15:27
 作者:平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县人口相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情况

(一)全县常住人口[2]

全县常住人口为6586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203976人,下降23.65 %,年平均下降2.66%

(二)各镇(街道)常住人口

本公报按37个镇(街道)发布,包含未列入省级乡镇行政区划的6个管委会。常住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街道)有 1个,在5万人以下2万人以上的镇(街道)有4个,在2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镇(街道)有17个,在1万人以下的镇(街道)有15

 

  表1  各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

比重[3] 

同州街道

153829

23.36

* 金宝管委会

36901

5.60

响滩镇

36733

5.58

驷马镇

32559

4.94

笔山镇

27138

4.12

元山镇

19557

2.97

邱家镇

19505

2.96

西兴镇

19034

2.89

白衣镇

18180

2.76

镇龙镇

18168

2.76

江口街道

17768

2.70

云台镇

17078

2.59

土兴镇

17023

2.58

得胜镇

15576

2.36

板庙镇

14328

2.18

兰草镇

13440

2.04

岩口镇

13085

1.99

大寨镇

13083

1.99

金宝街道

13015

1.98

泥龙镇

12675

1.92

望京镇

11757

1.79

龙岗镇

11210

1.70

灵山镇

9760

1.48

岳家镇

9464

1.44

青云镇

9424

1.43

* 南天门景区管委会

9381

1.42

澌岸镇

9363

1.42

土垭镇

7847

1.19

三十二梁镇

7645

1.16

粉壁镇

7620

1.16

涵水镇

7278

1.10

佛楼镇

7215

1.10

* 江口水乡管理局

6714

1.02

江家口镇

6424

0.98

*  佛头山管委会

3916

0.59

* 星光工业园管委会

3344

0.51

* 电商园管委会

1607

0.24

 

(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68128户,集体户3585户,家庭户人口为637967人,集体户人口为206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相比减少0.83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7955人,占51.31 %;女性人口为320689人,占48.6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91上升为105.38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5]人口为123646人,占18.77%15-59岁人口为376191人,占57.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     158807人,占24.1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7319人,占19.3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9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36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4个百分点)。

2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  龄

 人口数

   比 重

总  计

658644

100.00

0-14

123646

18.77

15-59

376191

57.12

60岁及以上

158807

24.11

其中:65岁及以上

127319

19.33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91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14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88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39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90人增加到66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63人增加到1475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340人减少到362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705人减少到32483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8.85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0.7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872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18608人,文盲率[7]4.33%下降为2.84%,下降1.49个百分点。

五、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63361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95283人,城镇化率[9]39.9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化率上升16.72[10]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11]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2]111971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4678人,省内流人口为107293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0-15岁人口为131705人,16-59岁人口为368132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城镇化率是指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比重。

[10]2010年城镇化率数据取自《四川省人口就业统计年鉴》。

[11]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2]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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