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范围
(一)抽查领域: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
(二)抽查产品:建筑材料、农资产品、食品相关产品、“一老一小”产品等。(具体抽查产品名称及批次见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二、承检机构
(待组织实施时确定)。
三、抽样检验依据
按照《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实施。
四、抽查完成时间
2022年11月前完成。
五、组织实施
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任务由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抽检监测股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和企业配合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肃监督抽查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改变抽样方法,严格按抽查计划实施抽样,并完成目标任务。
(二)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于抽查反映出行业性的质量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要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原因、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各环节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共同做好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四)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样品按市场价向企业购买(不做破坏性试验可退还给被抽检企业的样品除外)。被抽查单位不得拒绝依法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五)承检机构要确保抽样单、检验报告等抽查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2022年平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附件
2022年平昌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抽查领域 |
抽查批次 |
备注 |
|
1 |
建筑材料 |
建筑用砖 |
烧结空心砖 |
生产 |
2 |
|
烧结普通砖 |
||||||
钢材 |
热轧光圆钢筋 |
流通 |
28 |
|
||
热轧带肋钢筋 |
||||||
铝合金 |
阳极氧化型材、电泳涂漆型材、喷粉型材和喷漆型材 |
流通 |
14 |
|
||
电线电缆 |
电线电缆 |
流通 |
6 |
|
||
瓷砖 |
陶瓷砖 |
流通 |
4 |
|
||
2 |
农资产品 |
肥料 |
复合肥料 |
流通 |
32 |
|
3 |
食品相关产品 |
一次性餐饮具 |
一次性餐饮具 |
流通 |
24 |
|
纸杯 |
纸杯 |
|||||
4 |
“一老一小”产品 |
老花眼镜 |
老视镜 |
流通 |
2 |
|
玩具 |
儿童玩具 |
流通 |
18 |
|
||
合计 |
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