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8-06-13 17:10
来源: 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食药局信息发布员
一、预案目的
为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高考中考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平昌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18年高考中考期间全县范围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健康危害,建立部门、学校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分工合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会同公安、卫生、教体、交通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
4.快速反应。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六、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和相关乡镇食安办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七、应急机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监测防范组、综合协调组、危害控制组、事故调查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八、机构职责
监测防范组:全程负责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前进入餐饮服务接待单位(含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全面检查指导;审查食谱,监督检查原材料采购;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开展检查。(责任股室:餐饮股、流通股)
综合协调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向上级报告,部门间的协调,本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通知,对各组工作开展的督查。(责任股室:办公室、综合协调股)
危害控制组:负责事故现场保护,涉嫌食品及原材料的封存,协助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中毒人员救助,协助公安等部门现场保卫、维稳疏导工作。(责任股室:稽查大队)
事故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和发展趋势,提出事故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控制和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并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责任股室:稽查大队、餐饮股、流通股)
新闻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处置进展过程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上报信息,制定信息发布方式,协助宣传部门对现场记者的管理。(责任股室:办公室、综合协调股)
后勤保障组:根据事故情况,保障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责任股室:人财股)
根据事故应急需要,设置临时应急小分队,具体人员临时确定。
九、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管人员应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局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十、分级响应
食药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先期进行事故处置,防止事故升级和扩大。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并随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展动态,以利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十一、后期处置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经专家委员会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应及时终止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一周内,各小组向局领导小组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局食品应急领导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存在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总结情况报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置工作。
十二、责任追究
食药监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涉事经营单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根据事故产生的原因和后果,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易荣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向德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郅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洪善 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梁伟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李焰平 药品安全总监
成 员:何文超办公室主任
周海餐饮服务监管股股长
张斌食品流通监管股股长
赵红霞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
王智州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吕春兰人事财务股股长
张铁军 综合协调股副股长
李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温 峻特殊食品监管股副股长
为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高考中考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平昌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18年高考中考期间全县范围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健康危害,建立部门、学校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分工合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会同公安、卫生、教体、交通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
4.快速反应。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六、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和相关乡镇食安办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七、应急机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监测防范组、综合协调组、危害控制组、事故调查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八、机构职责
监测防范组:全程负责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前进入餐饮服务接待单位(含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全面检查指导;审查食谱,监督检查原材料采购;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开展检查。(责任股室:餐饮股、流通股)
综合协调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向上级报告,部门间的协调,本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通知,对各组工作开展的督查。(责任股室:办公室、综合协调股)
危害控制组:负责事故现场保护,涉嫌食品及原材料的封存,协助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中毒人员救助,协助公安等部门现场保卫、维稳疏导工作。(责任股室:稽查大队)
事故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和发展趋势,提出事故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控制和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并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责任股室:稽查大队、餐饮股、流通股)
新闻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处置进展过程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上报信息,制定信息发布方式,协助宣传部门对现场记者的管理。(责任股室:办公室、综合协调股)
后勤保障组:根据事故情况,保障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责任股室:人财股)
根据事故应急需要,设置临时应急小分队,具体人员临时确定。
九、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管人员应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局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十、分级响应
食药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先期进行事故处置,防止事故升级和扩大。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并随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展动态,以利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十一、后期处置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经专家委员会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应及时终止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一周内,各小组向局领导小组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局食品应急领导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存在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总结情况报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置工作。
十二、责任追究
食药监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涉事经营单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根据事故产生的原因和后果,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易荣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向德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郅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洪善 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梁伟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李焰平 药品安全总监
成 员:何文超办公室主任
周海餐饮服务监管股股长
张斌食品流通监管股股长
赵红霞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
王智州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吕春兰人事财务股股长
张铁军 综合协调股副股长
李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温 峻特殊食品监管股副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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