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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昌县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2018-06-13 16:04
 来源: 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食药局信息发布员
  2018年平昌县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全市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巴食药监办〔2018〕43号)精神,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平昌县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是指县局机关各股室及其各乡、镇食药办,组织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全县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取得食品小作坊备案证。

  三、任务分工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县局负责实施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的检查计划;依据2017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评定结果,制定实施本辖区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四、检查重点

  选择食品生产者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以高风险食品和消费量大的瓶(桶)装饮用水、酒类、食用植物油、畜禽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豆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食药办可根据辖区实际增加检查重点品种。

  五、检查频次

  各乡(镇)食药办、机关各股室根据本地监管力量配置,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者组织实施有计划的日常监督检查。

  (一)食品生产企业:根据上年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的结果,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应当按照国家总局规定执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个等级,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可以按照静态风险等级划分确定。

  (二)食品小作坊:各乡(镇)食药办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和省局《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已备案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在发放食品小作坊备案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展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对新投产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生产中高风险、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和抽验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六、检查内容

  对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按照分类检查计划要求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每年对本辖区域内食品生产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覆盖全部项目。对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监管人员每次开展检查前,根据食品生产者的风险等级、检查频次等具体情况,随机抽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内容(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进行检查,相关检查内容应在实施前予以明确,检查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员工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知识,以及生产销售岗位的职责与相关操作技能等。

  七、工作要求

  (一)日常检查原则上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必要时,各(镇)食药办可以根据“社会共治”原则,组织或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二)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监督检查对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立案调查制作的笔录,以及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应当符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做为信用分类、风险分级的依据。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档案保存。  
平昌县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报送单位:平昌县食药监局 填报时间:2018年5月2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风险等级 检查频次 计划检查时间 备注
1 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A 2 3月、11月
2 四川远鸿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 A 2 3月、10月
3 四川平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油脂加工厂 A 2 4月、8月
4 平昌县畅云米业有限公司 A 2 4月、7月
5 平昌县畅延米业有限公司 A 2 4月、7月
6 平昌县泰合米业有限公司 B 3 3月、8月、10月
7 平昌县至虹米业有限公司 A 3 3月、8月、10月
8 平昌县文家何大妈口香豆瓣厂 B 3 4月、7月、8月
9 平昌县秦巴勇红食品公司 B 3 4月、11月、12月
10 平昌县杨势鲜合渔汇有限公司 A 2 3月、11月
11 平昌县朱氏食品有限公司 B 3 3月、10月、12月
12 平昌县欧菜园食品有限公司 B 2 4月、9月、11月
13 四川省碧露茶业有限公司 B 3 4月、8月、11月
14 平昌县白衣古镇古井龙泉水厂 B 3 4月、9月、10月 目前车间改建
15 平昌县超亿食品有限公司 A 2 4月、10月
16 平昌县欣旗食品有限开发中心 许可证已过期一直不主动注销
17 平昌县怡润纯净水厂 A 2 4月、8月
18 平昌县金山山泉水厂 B 3 4月、8月、12月
19 平昌县三合山泉水厂 A 2 4月、10月
20 平昌县皇家山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A 2 3月、11月
21 四川秦巴茗兰茶叶科技有限公司 A 2 3月、8月
22 平昌县板庙源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A 2 3月、8月
23 四川蜀山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A 2 4月、11月
24 平昌丰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A 2 4月、11月
25 平昌县巴灵雀舌茶业有限公司 A 2 3月、10月
26 平昌县望崇山纯净水厂 B 3 4月、8月
27 四川巴山韵茶业有限公司 A 2 4月、8月
28 平昌县亚鑫食品有限公司 B 3 3月、10月、12月
29 平昌鸣高翠茗茶业有限公司 A 2 4月、11月
30 平昌县秦巴云顶茶业科技有限公司 A 2 3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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