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779。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平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昌县2018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信息公开分解成政策文件、行政审批、财务信息、执法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并分别明确公开任务和责任主体。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昌县2018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提高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安全发布。以发布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共监管信息为重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安全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8年,公开政府信息401条,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及总结、政策文件、重要会议、人事信息、执法监督、工作动态等内容。此外,还通过网站向外提供法律法规、非煤矿山等安全许可、企业行业标准、安全基本知识技能等丰富的数据库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按照“多媒体、广发布、全覆盖”原则,县安监局在平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平昌安监等平台,及时公开信息,推行“阳光安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一)咨询及处理结果。县安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综合监管、调度、协调职能,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诉求和舆情反映。对咨询事项,我局认真对待,及时回复,群众满意。
(二)投诉及处理结果。2018年以来,县安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案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安全保障。2018年,我局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关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张根同志专职负责此项具体工作。
(二)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财政支出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回应民众关心的问题还不够多;主动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细化公开方案。分岗位、分平台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把每一项公开内容责任分解到股室、明确到个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人有担子、人人挑担子;二是强化平台支撑。加强行权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让涉及的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全部上平台进行公开;三是加大信息公开面。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信息分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依法扩充与民众信息相关的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2018年度)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