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集团设立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意见
平卫健发〔2020〕57号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医疗集团设立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意见
各医疗集团、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疗集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制度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的利益。根据《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医疗集团章程,现就医疗集团设立会计核算中心,加强医疗集团基层成员单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各医疗集团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人员组成
1.会计核算中心会计由成员单位会计组成,优先从专职会计中选任,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到各集团工作。
2.会计核算中心设总会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兼任)1名,专职会计若干名。其中:平洲医疗集团8名左右,同昌医疗集团6名左右、江口医疗集团4名左右。
3.专职会计条件:会计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专职会计每人负责一定数量成员单位的财务核算。
5.财务管理部从会计核算中心选1名会计兼职从事政府采购事项工作。
6.各成员单位设报账员1名。
7.各医疗集团不得另行向社会聘用财务会计人员。
二、主要职责
(一)总会计职责。总会计在医疗集团院长领导下负责会计核算中心全面工作,对医疗集团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核算中心职工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2.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会计核算工作依法进行,保证会计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
3.定期布置、检查、总结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4.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负责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和廉政建设教育工作。
5.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核算中心各项经费开支。
6.抓好核算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合理调整转换工作岗位,组织制定奖惩制度。
7.做好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负责协调核算中心与各成员单位院长、分管财务领导、报账员的业务联系。
9.指导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总会计师反映。
10.负责将每月的《资产负责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总账余额表》报送医疗集团院长、分管财务领导、总会计师审阅。
11.完成医疗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职会计职责。核算会计在总会计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直接向总会计负责。
1.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扣留,并及时向总会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涂改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完善。
2.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填制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按月核对银行存款分户账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调节后双方余额一致。
4.编制成员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5.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6.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
7.定期或不定期到成员单位核查收费室资金缴存、出纳备用金、固定资产、药品、卫生材料及经常费用支出的管理情况等。
8.负责编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账员职责。协助专职会计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及日常各类财务报表。
1.负责督促收费室的业务收入资金及时足额存入集团账户。
2.负责办理单位日常各项支出的报销业务,次月10日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送上月经济往来票据、凭证、合同等资料,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填制资金收支结算表,经会计、报账员双方签字确认。
3.负责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往来登记“备查账”,并定期与核算会计核对。
4.负责保管好本单位的备用金和支票、电子汇票、专用发票及印鉴。
5.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单位统一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
6.负责单位工资直发,核算奖励性绩效和奖励基金,代扣个人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并及时缴纳。
7.负责管好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相关财务档案。
8.负责完成核算中心和单位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成员单位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职能全部移归到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全面负责医疗集团内核算审核监督。
(一)预算编制
年末由各成员单位报账员向会计核算中心提供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表、抚育抚养人员、退休人员(即:原卫生院职工按企业人员退休的)花名册,各专职会计按照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口径分别编制预算,经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核报集团院长签字上报财政局。编制单位以XXX医疗集团XXX分院(平昌县XXX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为单位上报。
(二)收入管理
1.财政拨款划拨的各类财政补助资金收入统一归属到集团账户。
2.成员单位的业务收入、应收账款资金必须5日内存入集团账户,县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必须当日存入集团账户,不得坐收坐支。
3.基本医疗住院报费、门诊报费、民政救助报费、一般诊疗费、慢病补助由县医保局统一划拨到集团账户。
4.县卫健局划拨的专项资金等由局规划财务股统一划拨到集团账户,并注明XXX成员单位和资金用途。
5.集团会计对成员单位收入进行明细核算。
(三)支出管理
坚持责任明确、限额上报审批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的原则。
1.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医疗集团财务管理部。成员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集团章程,对本单位的所有支出发票审核签署意见。签署意见时态度要明确,不能是只签名字或只签一个“支”字。
2.除人员经费(含社会保障费)、药品采购支付、村卫生室资金支付、住院报费支付、慢病补助支付外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实行“先申报,后办理”的程序,按照《平昌县医疗集团章程》之规定,集团、集团院长对成员单位的资金报告审批后,在5日内函告成员单位。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采购目录公布的采购范围。各成员单位需采购的设备设施上报医疗集团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在15日内审核汇总后报医疗集团审定后按程序采购。单项同一物品采购在20万元以上的,由医疗集团报县卫健局党组审定后按程序进行采购。采购终了时,资金直接由集团财务管理部支付,财务管理部函告成员单位采购资金支付情况。
4.支出额在1000元内的以现金方式支出,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以转账方式支出。
5.成员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资产收益缴存医疗集团账户,由医疗集团财务管理部缴入财政金库。
6.成员单位院长、分管财务领导和报账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医疗集团院长、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管理部部长对成员单位的财务收支监督管理。
(四)财务审批
1.成员单位的支出发票由经办人签署事由和用途,报账员复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记账会计审核签字。医疗集团和集团院长审批的财务事项,原始凭证后附医疗集团和集团院长的批复文件。
2.医疗集团发生的经常性支出由经办人签署事由和用途,会计复核,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3.集团院长对成员单位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有相关的会议纪要。
(五)结算管理
坚持资金存量,按计划划拨。即:成员单位根据自有资金存量向医疗集团申报用款计划。集团财务管理部不得给无存量资金的单位进行拆借、透支资金。用款计划由医疗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
1.每月10日前成员单位向财务管理部申报用于办公、水电、邮电、差旅费等日常开支的备用金,财务管理部审核后划拨到成员单位分户账。
2.每月18日前将工资(含绩效考核)、住院报费资金划拨到成员单位分户账。
3.每季度的公共卫生、一般诊疗费到位后5日内划拨到成员单位分户账。
4.年终在财政、医保资金到位后,5日内将公共卫生、村级财政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费、职工奖励性工资、慢病补助等划拨到成员单位分户账。
5.基本药物采购资金直接由财务管理部划转到卫健局基本药物采购专户支付,并函告成员单位。
6.遇重特大事件急需资金的,成员单位院长向集团院长报告后由财务管理部执行划拨。
7.结算到成员单位的资金必须注明资金性质。如:财政预算拨款、业务收入拨款、XXX专项经费、医保报费拨款等等。
(六)财务公示
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公布公示单位收支情况。各核算会计在次月的10日前将成员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以电子表格方式传给报账员,报账员收到后经分管财务领导、院长签字在单位职工会公布公示。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每半年向集团院长书面汇报集团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七)固定资产和库存物品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的管理,除按《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外,单位资产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一是报账员对各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建卡登记,卡片一式两份,各科室和报账各存一份;二是卡片内容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三是固定资产报废要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四是科室负责人调动、退休的,由报账员牵头进行移交;五是集团核算会计每一年会同报账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六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人为损坏的,先照价赔偿,再查原因。
2.库存物品由集团核算会计会同报账员每半年对成员单位的库存药品、卫生材料进行盘点。对过期、损耗、变质的药品、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八)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管理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由核算会计专柜保管。年度终了时,会计核算中心将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成册移交给成员单位报账员管理,并建立好移交手续。
四、经费保障
(一)人员工资
1.专职会计人员工资。其财政预算部分集中到医疗集团,由医疗集团直接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医疗集团考核后发放。
2.工作经费。会计核算中心的办公费、差旅费、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由各成员单位合理分担。
五、账套设立
1.建立汇总账套和各成员单位账套。各成员单位账套按现有的账套保持不变。集团设立汇总账套(即:XXX医疗集团账套。含集团机关收支业务)
2.汇总账套科目设置
(1)货币资金类科目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户用款额度科目的明细设置到成员单位。如:库存现金/平洲医疗集团XXX,库存现金/县医院XXX,库存现金/镇龙分院XXX,……,银行存款/平洲医疗集团,银行存款/县医院,银行存款/镇龙分院,……。
(2)固定资产、往来、净资产类等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累计盈余、专用基金等科目设为两级,如:应收账/镇龙分院,其他应付款/镇龙分院。
(3)收入科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设两级,设到分院即可,医疗收入设三级,即: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诊收入或住院收入。
(4)费用类科目:人员经费科目设为三级,即:业务活动费用/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设为两级,如:业务活动费用/差旅费。
(5)汇总凭证:月末财务结账后,核算会计将所承担的核算单位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汇总,经签字确认后转汇总会计记账。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5日
川公网安备 511923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