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岗位管理等人事工作业务办理的通知
2019-10-09 16:36
来源: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卫健局信息发布员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现就规范岗位管理等人事工作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设置条件。按照《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5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或增减人员编制数以及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变更岗位设置方案。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报送。
(三)报送时限。编制相关文件出文3个月内申报。
(四)所需材料
1.岗位增减需要呈报的材料
1岗位设置增减报告1份;
2每个增加岗位的岗位说明书1份;
3单位增减岗位的审核表1份;
4增减编制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变动前岗位设置文件复印件1份;
6岗位管理系统生成的“岗位设置申报”软件数据。
2.岗位变更需要呈报的材料
1岗位变更报告1份;
2每个变更岗位的岗位说明书1份;
3岗位变更审核表1份;
4涉及单位机构规格变更或领导职数增加的单位还需要提供编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变动前岗位设置文件复印件1份;
6岗位管理系统生成的“岗位设置申报”软件数据。
(五)办理流程
单位申报→县卫生健康局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确认批复→县人社局接收并下发批复文件及软件数据到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接收并下发批复文件及软件数据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使用。
二、岗位聘用
(一)聘用条件。按照《四川省人社厅 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5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业务申办。
(三)报送时限。用人单位每年竞聘上岗工作不得超过两次,集中在5月至7月和10月至11月;特殊情况由单位申请,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按要求申报。
(四)所需材料。报送材料除聘用管理手册和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经办人实名签字( 经审核信息真实+签名+时间)并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
1.竞聘上岗报告1份;
2.竞聘上岗管理手册4份;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现聘岗位认定文件复印件1份(岗位变更提供);
5.现聘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6.拟变更合同或拟续聘合同4份;
7.拟变更合同或拟续聘合同汇总表1份;
8.拟聘岗位资格依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竞聘上岗承诺书(辅系列岗位提供);
10从事财务、统计工作岗位证明;
11.转岗人员还需提供:1个人转岗申请1份;2转岗审批表4份;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1份;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身份证复印件1份;6档案年龄证明1份。
12.经初审通过的岗位聘用软件数据。
(五)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内部产生的岗位人选,在新聘空缺岗位、晋升岗位等级、转聘其他类别岗位时,应当实行竞聘上岗,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个人申报,填写“全员竞聘上岗申请表”;
3.单位资格初审;
4.单位考评(包括:个人述职与单位民主测评等);
5.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信息;
6.向卫生健康局申报(软件数据与纸质材料同步上报);
7.卫生健康局审核后,送人社局认定批复;
8.单位凭人社部门的岗位认定批复文件办理调资手续。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人员及岗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政策规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
2.所有复印件经办人实名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岗位设置变更管理手册中的“单位申报意见”栏及“单位诚信承诺书”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3.聘用合同与人员聘用变更同步进行,在竞聘下一级岗位等级时,必须提供经人社部门确认的现聘岗位等级合同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七)监督办法
我局会同人社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不定期监督检查。若发现问题,将暂停该单位与岗位相关业务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待单位自查整改完善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按要求办理岗位设置聘用相关业务。
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
(一)报考条件。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报送,不接受个人业务办理。
(三)报送时限。按照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提前2-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四)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在报名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校应届毕业生,当由学校统一报送材料。非应届毕
业生,可以选择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报名,并附相关依据。
5.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其他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考生网上申报→单位初审纸质材料→卫生健康局初审
纸质材料及网上审核确认→考点复审→考区终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考试。
(六)责职分工
1.考生:自行负责网上预报名信息申报及纸质材料整理,
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自行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并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与考试。
2.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报主管局复审;
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复审及网
上报考信息的确认,并将审核合格材料统一送考点确认。
(七)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45个工作日内由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业务办理。
(三)报送时限。根据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2-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
(四)所需材料
1.报考初级(士)资格考试,须提交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1份;
6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7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8其他相关材料。
2.报考初级(师)、中级资格考试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份;
5工作经历证明1份;
6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7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护理专业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报考主治医师的考生,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转入现岗位满两年的有关证明(转岗证明)1份;
10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11其他相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1.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2.报考人员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到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
3.在职(成人)教育学历年限减扣:业余学习减扣1年;半脱产学习减扣一半;脱产学习全部减扣;网络教育、成人、自学考试参照业余执行(四川省2015年起统一标准)。
4.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5.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
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计算。
6.所有复印件需由经办人签“经审核信息真实+经办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行政公章”。
(六)办理流程
考生网上申报→单位初核→卫生健康局初审→考点复
审→考区终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考试。
(六)责职分工
1.考生:自行负责网上信息申报及纸质材料整理;
2.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报主管局复审;
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复审,并将复审合格材料统一送考点确认。
五、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报审
(一)报考条件。按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执行。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报
送,不接受个人业务办理。
(三)报送时限。根据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2-5个工
作日完成,具体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
(四)所需材料
1.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1份;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同专业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医师(护士)资格证和医师(护士)执业证原件及
复印件1份;
6.工作年限证明1份;
7.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五)办理流程
考生网上审报→单位初审→卫生健康局复审→考点确认。
(六)职责分工
1.考生:自行负责网上信息申报及纸质材料整理;
2.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报主管局复审;
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复审,并将复审合格材料统一送考点确认。
六、工资办理业务
(一)工资软件平台调资业务
1.调资内容。正常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岗位变动、新进人员工资录入、转正定级工资、档案信息变更(主要含学历变动和连续工龄)、人员调动、辞职、退休。
2.调资流程。提交初审—报表打印—卫生健康局签字盖章—人社局工资股审批—提交调资表。
3.办理要求
(1)调资业务均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业务;
(2)任何调资业务均需相应文件或其他政策依据,故在提交初审的同时,须上传文件原件至工资软件平台的附件内或传至个人QQ1140997539(不接受QQ群内所发文件);
(3)我局签字盖章环节需出示调资所需的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方可办理;
(4)调资结束后均需收交调资文件、报批表和存档表,调资文件及报批表存文书档案,存档表存个人人事档案。
4.调资所需文件等材料
(1)正常晋升:年度考核文件原件、自然减员登记表(附减员文件依据的复印件);
(2)岗位变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审核并收取原件);
(3)在职变更档案信息;
①学历变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维码验证报告(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连续工龄:连续工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新进人员及转正定级
①新进人员:录(聘)用文件、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新建在职人员档案时务必录入学历高定一级;护士岗位务必录入教龄起始时间。
②转正定级:转正文件
(5)人员调动: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转移介绍信;
注意:系统内调动时,由调出单位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调出单位签字盖章后,交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携带工资转移介绍信和调动文件依次到我局和人社局工资股办理。
(6)辞职:辞聘文件
(二)其它工资业务
1.业务内容。退休、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领业务、工龄认定、转正定级。
2.申报流程。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初核-主管局复核-人社局审批。
3.申报要求。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集中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业务。
4.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正常退休
因需按档案年龄办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工勤人员女性满50岁,男性满60岁),故用人单位需在个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处拷贝档案审核年龄,以作参考使用,及时办理职工退休业务。所需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本人申请;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退休存档表一式4份(从人事工资软件平台中申报,经初审后打印);
④提取个人档案(同时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出参公文件、入编文件、连续工龄文件和进入本单位文件);
⑤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到龄退休的填报“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5份;
⑥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到龄退休且符合享受退休费加发项目的填报“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退休补贴核定表”一式4份。
注意事项:一是事业人员提前退休还需补充单位报告,同时需提供市以上(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二是符合享受退休费加发项目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独生子女项目: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证明(含领养、抱养、过继);②高海拔项目:在海拔3500米及以上高寒地区工作满10年及以上相关证明;③表彰奖励项目:受国家人社部与有关部委联合表彰或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并行文明确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的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
(2)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领业务
①单位报告;
②医院、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③单位、户籍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签章的抚恤金申报表(退休人员还需退休金发放机构在申报表上签章并注明领取的基本退休费);
④有符合遗属困难补助享受条件的需提供享受对象的无收入来源、社保部门未领取养老保险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在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分担的还需说明家庭分担情况。
(3)工龄认定
①本人要求更改连续工龄的书面申请书;
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更改连续工龄审批表一式四份;
③正式参工文件、转正文件;
④提供原当兵、做临时工、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等的文件、历年考核鉴定表、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登记表及原工作单位工资发放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需提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依据原件及复印件(需转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并将缴费清单打印出来)。
⑥其他相关材料。
(4)转正定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15日内,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向我局提交转正材料,我局按聘用文件批次统一送往人社局出文,所需材料如下:
①单位向我局报送转正请示文件;
②拟转正人员原入编聘用文件复印件(每单位一份,需加盖公章);
③单位群众座谈记录(一份,如座谈记录系打印材料,需参与人签字);
④本人申请(一份,需本人签名);
⑤试用期思想政治、业务工作总结(一份,需本人签名);
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注意事项:如在试用期满15日内未按要求及时报送转正材料,我局将不予统一送审,用人单位自行前往人社局办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若有相关新的规定,从其规
定。
为全面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现就规范岗位管理等人事工作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设置条件。按照《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5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或增减人员编制数以及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变更岗位设置方案。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报送。
(三)报送时限。编制相关文件出文3个月内申报。
(四)所需材料
1.岗位增减需要呈报的材料
1岗位设置增减报告1份;
2每个增加岗位的岗位说明书1份;
3单位增减岗位的审核表1份;
4增减编制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变动前岗位设置文件复印件1份;
6岗位管理系统生成的“岗位设置申报”软件数据。
2.岗位变更需要呈报的材料
1岗位变更报告1份;
2每个变更岗位的岗位说明书1份;
3岗位变更审核表1份;
4涉及单位机构规格变更或领导职数增加的单位还需要提供编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变动前岗位设置文件复印件1份;
6岗位管理系统生成的“岗位设置申报”软件数据。
(五)办理流程
单位申报→县卫生健康局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确认批复→县人社局接收并下发批复文件及软件数据到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接收并下发批复文件及软件数据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使用。
二、岗位聘用
(一)聘用条件。按照《四川省人社厅 四川省卫生厅
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及《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府办发〔2008〕5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业务申办。
(三)报送时限。用人单位每年竞聘上岗工作不得超过两次,集中在5月至7月和10月至11月;特殊情况由单位申请,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按要求申报。
(四)所需材料。报送材料除聘用管理手册和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经办人实名签字( 经审核信息真实+签名+时间)并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
1.竞聘上岗报告1份;
2.竞聘上岗管理手册4份;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现聘岗位认定文件复印件1份(岗位变更提供);
5.现聘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6.拟变更合同或拟续聘合同4份;
7.拟变更合同或拟续聘合同汇总表1份;
8.拟聘岗位资格依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竞聘上岗承诺书(辅系列岗位提供);
10从事财务、统计工作岗位证明;
11.转岗人员还需提供:1个人转岗申请1份;2转岗审批表4份;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1份;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身份证复印件1份;6档案年龄证明1份。
12.经初审通过的岗位聘用软件数据。
(五)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内部产生的岗位人选,在新聘空缺岗位、晋升岗位等级、转聘其他类别岗位时,应当实行竞聘上岗,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个人申报,填写“全员竞聘上岗申请表”;
3.单位资格初审;
4.单位考评(包括:个人述职与单位民主测评等);
5.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信息;
6.向卫生健康局申报(软件数据与纸质材料同步上报);
7.卫生健康局审核后,送人社局认定批复;
8.单位凭人社部门的岗位认定批复文件办理调资手续。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人员及岗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政策规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
2.所有复印件经办人实名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行政公章;岗位设置变更管理手册中的“单位申报意见”栏及“单位诚信承诺书”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3.聘用合同与人员聘用变更同步进行,在竞聘下一级岗位等级时,必须提供经人社部门确认的现聘岗位等级合同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七)监督办法
我局会同人社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不定期监督检查。若发现问题,将暂停该单位与岗位相关业务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待单位自查整改完善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按要求办理岗位设置聘用相关业务。
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
(一)报考条件。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报送,不接受个人业务办理。
(三)报送时限。按照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提前2-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四)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在报名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校应届毕业生,当由学校统一报送材料。非应届毕
业生,可以选择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报名,并附相关依据。
5.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其他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考生网上申报→单位初审纸质材料→卫生健康局初审
纸质材料及网上审核确认→考点复审→考区终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考试。
(六)责职分工
1.考生:自行负责网上预报名信息申报及纸质材料整理,
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自行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并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与考试。
2.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报主管局复审;
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复审及网
上报考信息的确认,并将审核合格材料统一送考点确认。
(七)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45个工作日内由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业务办理。
(三)报送时限。根据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2-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
(四)所需材料
1.报考初级(士)资格考试,须提交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1份;
6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7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8其他相关材料。
2.报考初级(师)、中级资格考试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份;
5工作经历证明1份;
6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7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护理专业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报考主治医师的考生,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转入现岗位满两年的有关证明(转岗证明)1份;
10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11其他相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1.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2.报考人员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到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
3.在职(成人)教育学历年限减扣:业余学习减扣1年;半脱产学习减扣一半;脱产学习全部减扣;网络教育、成人、自学考试参照业余执行(四川省2015年起统一标准)。
4.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5.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
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计算。
6.所有复印件需由经办人签“经审核信息真实+经办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行政公章”。
(六)办理流程
考生网上申报→单位初核→卫生健康局初审→考点复
审→考区终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考试。
(六)责职分工
1.考生:自行负责网上信息申报及纸质材料整理;
2.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报主管局复审;
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复审,并将复审合格材料统一送考点确认。
五、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报审
(一)报考条件。按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执行。
(二)报送方式。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报
送,不接受个人业务办理。
(三)报送时限。根据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2-5个工
作日完成,具体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
(四)所需材料
1.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1份;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同专业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医师(护士)资格证和医师(护士)执业证原件及
复印件1份;
6.工作年限证明1份;
7.报考花名册(必须经单位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双审核双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五)办理流程
考生网上审报→单位初审→卫生健康局复审→考点确认。
(六)职责分工
1.考生:自行负责网上信息申报及纸质材料整理;
2.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报主管局复审;
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复审,并将复审合格材料统一送考点确认。
六、工资办理业务
(一)工资软件平台调资业务
1.调资内容。正常晋升、工资标准调整、岗位变动、新进人员工资录入、转正定级工资、档案信息变更(主要含学历变动和连续工龄)、人员调动、辞职、退休。
2.调资流程。提交初审—报表打印—卫生健康局签字盖章—人社局工资股审批—提交调资表。
3.办理要求
(1)调资业务均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集中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业务;
(2)任何调资业务均需相应文件或其他政策依据,故在提交初审的同时,须上传文件原件至工资软件平台的附件内或传至个人QQ1140997539(不接受QQ群内所发文件);
(3)我局签字盖章环节需出示调资所需的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方可办理;
(4)调资结束后均需收交调资文件、报批表和存档表,调资文件及报批表存文书档案,存档表存个人人事档案。
4.调资所需文件等材料
(1)正常晋升:年度考核文件原件、自然减员登记表(附减员文件依据的复印件);
(2)岗位变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审核并收取原件);
(3)在职变更档案信息;
①学历变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维码验证报告(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连续工龄:连续工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新进人员及转正定级
①新进人员:录(聘)用文件、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新建在职人员档案时务必录入学历高定一级;护士岗位务必录入教龄起始时间。
②转正定级:转正文件
(5)人员调动: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转移介绍信;
注意:系统内调动时,由调出单位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调出单位签字盖章后,交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携带工资转移介绍信和调动文件依次到我局和人社局工资股办理。
(6)辞职:辞聘文件
(二)其它工资业务
1.业务内容。退休、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领业务、工龄认定、转正定级。
2.申报流程。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初核-主管局复核-人社局审批。
3.申报要求。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集中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业务。
4.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正常退休
因需按档案年龄办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工勤人员女性满50岁,男性满60岁),故用人单位需在个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处拷贝档案审核年龄,以作参考使用,及时办理职工退休业务。所需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本人申请;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退休存档表一式4份(从人事工资软件平台中申报,经初审后打印);
④提取个人档案(同时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出参公文件、入编文件、连续工龄文件和进入本单位文件);
⑤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到龄退休的填报“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5份;
⑥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到龄退休且符合享受退休费加发项目的填报“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退休补贴核定表”一式4份。
注意事项:一是事业人员提前退休还需补充单位报告,同时需提供市以上(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二是符合享受退休费加发项目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独生子女项目: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证明(含领养、抱养、过继);②高海拔项目:在海拔3500米及以上高寒地区工作满10年及以上相关证明;③表彰奖励项目:受国家人社部与有关部委联合表彰或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并行文明确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的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
(2)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领业务
①单位报告;
②医院、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③单位、户籍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签章的抚恤金申报表(退休人员还需退休金发放机构在申报表上签章并注明领取的基本退休费);
④有符合遗属困难补助享受条件的需提供享受对象的无收入来源、社保部门未领取养老保险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在校在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分担的还需说明家庭分担情况。
(3)工龄认定
①本人要求更改连续工龄的书面申请书;
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更改连续工龄审批表一式四份;
③正式参工文件、转正文件;
④提供原当兵、做临时工、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等的文件、历年考核鉴定表、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登记表及原工作单位工资发放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需提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依据原件及复印件(需转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并将缴费清单打印出来)。
⑥其他相关材料。
(4)转正定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15日内,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工作责任人向我局提交转正材料,我局按聘用文件批次统一送往人社局出文,所需材料如下:
①单位向我局报送转正请示文件;
②拟转正人员原入编聘用文件复印件(每单位一份,需加盖公章);
③单位群众座谈记录(一份,如座谈记录系打印材料,需参与人签字);
④本人申请(一份,需本人签名);
⑤试用期思想政治、业务工作总结(一份,需本人签名);
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注意事项:如在试用期满15日内未按要求及时报送转正材料,我局将不予统一送审,用人单位自行前往人社局办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若有相关新的规定,从其规
定。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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