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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8-01 14:44
 来源: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绩〔2024〕7号)要求,平昌县文广体旅局组织专班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广体旅局)是行政机关,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因2023年初,县委县政府统一进行部分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优化,将平昌县图书馆、平昌县文化馆合并至县文广体旅局,由县文广体旅局统一申报预决算。因此纳入县文广体旅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个下属二级单位:平昌县文物局。

(二)机构职能

县文广体旅局主要担负全县文化、旅游、艺术、文物、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职责(体育职能职责于2024年5月机构改革后划入我局)。近年来主要从事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文物保护修缮、文艺精品创作、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植入、文化创意、文旅融合、文化市场监管及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底,部门共有编制数161人,实有在编136人。其中:县文广体旅局(包括县图书馆、县文化馆)现有编制数152人,实有在编人员127人;文物局编制9人,实有在编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共收入财政拨款35106750.8元,其中:县文广体旅局29440941.92元;文物局5665808.88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共支出财政拨款35106750.8元,其中:县文广体旅局29440941.92元;文物局5665808.88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县文广体旅局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县文广体旅局严格按照县财政相关精神,认真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与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核对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车辆等基础信息,并实时更新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将部门预算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真实收入情况。认真编制县文广体旅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上级专项计划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收入,并按时将所收取款项缴存国库;三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四是所属国有资产纳入了系统管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系统;五是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上报;六是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执行;七是按照要求及时对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八是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九是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接受财政监督,及时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3年县文广体旅局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旅游服务,创建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文化精品,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项目工作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都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评价结论

总体来说,县文广体旅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全省推行文旅融合,旅游方面投入大,任务要求高,县级财力薄弱,配套资金难度极大,使项目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约束,与广大群众迫切需求的文化生活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二)改进建议

建议各级政府及财政加大对公共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参照历年实际开支情况和审定当年申报预算需求的基础上,足额安排财政预算,满足公共文化与旅游事业发展需要。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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