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平昌县文旅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单位,相关乡镇:
现将《平昌县文旅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3日
平昌县文旅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文旅市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切实做好文旅市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及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以赴保障文旅行业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检查时间
2021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检查范围
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网吧、KTV、电影院等文旅市场的所有特种设备。
四、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文旅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特成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平 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韩林波 县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定强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江 红 县文广旅局市场管理股股长
王 斌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股股长
张继林 县文广旅局市场管理股干部
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局市场管理股,由江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
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本方案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4月16日至4月25日)
检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全覆盖检查所有特种设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书面形式反馈被检查单位,督促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维护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要全面梳理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长效机制。
六、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两方面,以“三落实”(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两有证”(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一检验”(设备检验)、“一预案”(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内容为重点,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检查清单制管理的落实,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切实做到照单履责、按单办事。
2、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督促企业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3、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督促企业把安全管理队伍落实到位。
4、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把法定登记和检验等法定责任落实到位。
5、检查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连锁保护装置等的配备和定期校验,督促企业把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措施落实到位。
6、检查企业的设备档案管理,督促企业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7、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督促企业把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明确整改责任,把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排查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突出重点,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施隐患发现、登记、整治和销号管理,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工作机制,认真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出现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各旅游景区、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掌握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按要求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一旦发生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