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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09 13:55
 来源: 平昌县文广旅局

为深入贯彻《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平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平爱卫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重点

(一)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LED、展板、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努力做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月活动有机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责任领导:赵倩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执法大队,文物局、文化馆、图书馆

(二)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结合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良好优势,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彻底清除鼠、蟑、蚊、蝇孳生地,完善各类防治设施,切断疾病传播途径,有效降低和控制“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责任领导:赵倩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文物局、文化馆、图书馆

(三)开展城乡环境清洁行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认真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的同时,深入所在社区、楼院和帮扶贫困户,开展以清除垃圾、清除污水、清除蛛丝网、清除小广告、清洁楼道、清理绿化带、清除乱堆放、清除乱停放等为主要内容的清洁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美化人居环境。

责任领导:赵倩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帮扶干部

(四)开展禁烟控烟专项行动。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要贯彻落实《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种会议、调研、接待、检查等公务活动,干部职工要带头全面禁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创建无烟单位等工作,从严监督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禁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禁烟工作落地落实。

责任领导:赵倩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局机关各股室,文物局、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

(五)开展春季全民健身活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坚持每天2小时徒步锻炼或参加徒步协会每晚7公里徒步锻炼,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整体健康素养水平。

责任领导:赵倩

责任单位:局机关工会,办公室、人事股,文物局、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

二、 工作时限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前)。局机关和直属单

位要按照活动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会议、LED、展板、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文广旅系统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实施阶段(4月10日-4月25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集中做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清洁、除“四害”、健康宣传教育和控烟工作。局机关纪委严格督促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认真开展活动。

(三)检查评比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局领导

按照机关和直属单位辖区负责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检查评比,并通报检查评比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把

此次活动当作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好爱国卫生工作。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系列宣传,认真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爱国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撰写信息,及时上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活动期间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1条信息,由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县爱卫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于5月5日前将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图片、影像资料、活动总结等资料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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