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报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11:57
 来源: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5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全年共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26条,公共服务信息13条,公共监管信息32条,行政决策信息114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46条,行政机关内部事务53条,动态信息120条,转发上级重大动态信息104条,公开各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策信息14件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政府信息84条,县内动态、政务要情发布77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其他政府信息171条,通过政务公开展板、告示栏等公开各类信息172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省市和相关工作制度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确定4名业务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推送根据专业技术类别和不同领域设置7名政策解读明白人健全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细化范围内容,严守公开形式和程序尽量达到应公开尽公的开工作要求严格信息审核。编制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较”工作制度,信息来源股室(单位)负责人初审、信息发布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签字发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各个环节,加强信息管理。本年度,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公开办统一部署完成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按照规定完成门户网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单位工作具体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公开专栏,先后3次主动配合县政府公开办完成政府信息网站栏目建设工作。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信息500条,转发上级重大动态信息100余次补充发布各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策信息14件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办公会2次。会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三审三较”工作机制、人员安排、责任分工等进行集中讨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会议议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报送纳入各股室(局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根据职能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根据市、县政府公开部门反馈情况和网站定期梳理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及时补充栏目信息,及时清理“过期”信息。2023年全年,我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居全县前列各股室(站所)信息任务完成率达117.7%,情况向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目录更新迟缓。为方便群众按主题检索,主动公开目录设置过细,实际没有那么多相关信息产生,导致更新迟缓。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策文件解读主动性不强,没达到政策和解读同时出台的要求,存在解读生硬,重点不突出等现象。三是缺少专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随着政府信息工作要求的逐步提高,兼职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导致公开信息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分类目录。在设置分类目录和确定更新时限时要结合县情、部门实情,设置群众最关切、能做到时常更新的栏目。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做到全面、详尽、准确的进行解读,包括政策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核心举措、适用对象等方面,探索运用图文动画、短视频、在线访谈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提高政策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三是落实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或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