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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放管服”和三集中三到位”的通知

2020-06-15 11:24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和“三集中三到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提高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平昌县县级部门进驻市民之家(县政务大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平府协调办〔2020〕9号)精神,推行 “业务向科(股)室集中、科(股)室向大厅集中、事项向网上集中,事项入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控到位”运行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应进必进原则。坚持“大厅(窗口)之外无审批”原则,按照“应进全进、能进必进”要求,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所含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住建窗口),各业务股室、站所不再审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二)集中办理原则。将相关业务股室、站所的政务服务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各项政务服务职能,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全流程、全公开审批,加强网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版)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实现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和联合勘验、集中办理,提高并联服务水平。

(三)授权到位原则。按照职责一致的要求,设立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股股长),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对不需要现场勘验、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

(四)精简高效原则。科学整合服务职能,合理设置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

(五)公开办理原则。具体做到“六公开”: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公开承诺办理办结时限,公开收费标准。

(六)规范化审批原则。行政审批窗口及各股室、站所要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上级出台的相应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服务宗旨,落实服务责任,净化服务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进驻事项。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是按照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整合归并局内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附件2)和公共服务职能(附件3),推进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股集中,将审批与监督职能剥离,实现管办分离。

(二)实行集中办理。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的原则,各股室、站所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全面进驻中心窗口办理,坚决杜绝服务办理窗口与各股室、站所“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的现象。

(三)人员授权到位。

1.配备专人进驻窗口。坚持“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服务优”的选人用人标准,配齐配强进驻窗口的人员,同时,从优配强一名首席代表(行政审批股长)全面负责窗口行政审批工作。

2.对窗口充分授权。对进驻窗口的行政审批股集中行政审批、服务的权限充分授权到位,同时下达授权书,并授予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股长)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审批专用章使用权。

(1)一般事项决定权。对一般事项实行一事一核,现场办结。

(2)重要事项审核上报权。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必须上报的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送局行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规定期限内核准发证。

(3)组织协调权。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论证或专家评定评审或并联审批的事项,有权安排、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要求进行办理。

(4)审批专用章使用权。行政审批专用章由行政审批股统一管理,首席代表(行政审批股长)负责签章使用本部门的审批专用章,并负责窗口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股室审批,一个审批专用章办结”的窗口运行模式。

3.规范业务办理程序。所有进驻事项在综合窗口收件后由住建局窗口负责原件预审,预审通过后综合窗口正式受理,受理后需业务股室、站所联合办理或进行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的事项,由住建局窗口出具业务并联办理告知书,业务股室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该事项,并出具办理结果(并联办理回执书及附件),逾期未出具办理结果的,视为同意该事项的申请内容,住建窗口将作同意办理处理。行政审批股要积极做好综合窗口全程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在前台受理、窗口办理和出件。

(四)严格收费标准管理。对所有行政许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按标准收取,并严格管理,足额上缴入库。

三、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政务服务“体外循环”的有效途径。全局上下务必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过硬的举措,积极的行动,狠抓落实,确保“三集中三到位”真正集中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站所负责人具体抓,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三集中三到位”顺利入驻和工作开展到位。

(三)建章立制,长效推进。建立和完善窗口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首席代表负责制、并联办理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等相关规章制度,长效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尽最大限度提升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逗硬监管,严格问责。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务必加强对 “放管服”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贯彻落实,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入驻不到位不彻底、办理不规范和办理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局机关纪委将严格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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