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建设科技及行业人才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职责,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等职能。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单位编制数184人,实有在职职工146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人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16人,事业人员9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46.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46.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46.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9.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万元,项目支出99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1156.24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990万元是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市政零星维修、规划编制、城乡规划执法监察等项目支出。
(三)、2017年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1982.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路灯维修管理、市政零星维修、规划设计、执法监察大队等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本单位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