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报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6 08:46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3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34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70条,住房保障信息26条,市住建局网站信息22条,统计信息4条,预(决)算1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采购2条,重大项目2条,重大民生信息3条,其他法定信息3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通过网络提交的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内容为物业公司合同备案,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住建局严格坚持信息“三审三校”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通报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全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我局职能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经过优化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共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个板块;编制完善了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来访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强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把好“准入关”,对上网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控制、把关,刊发的信息均由专人审核把关后上传。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4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

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学习,信息发布的种类不够均衡,内容侧重于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二是继续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