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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08-01 09:51
 来源: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财政预算单位包括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31个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站,7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平昌县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平昌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平昌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平昌县国土资源宣传中心、平昌县国土勘测规划设计队。

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信访综治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内部审计股)、国土空间规划股(村镇建设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股、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与矿产管理股(安全生产办公室)、地质灾害防治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自然资源督察股(执法监管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人事股。

(二)机构职能

1.按规定权限,统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及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执行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和规定,拟订全县小城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配合国家、省、市对县、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4.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地理信息管理。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5.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测绘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运用,监督管理地图及地图产品。

6.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建立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业权,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7.负责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开展中心城区项目选址工作。负责中心城市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用地红线,规划方案审查、报批、放验线和规划核实等工作,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和工程相关行政许可。

8.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负责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06人,其中:行政人员63人、参照公务员法事业管理人员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4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县自然和规划局2023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7980.8万元。当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7.3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083.4915万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59.58万元,当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5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县自然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79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5.41万元;项目支出25055.39万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5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5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完善了《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3年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及监督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各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规、完整。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局紧扣部门职能职责,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设定了绩效目标,与相应的资金使用内容、范围、方向紧密相关。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符合单位长期发展规划,与“三定方案”部门职责相吻合。

2.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我局将项目支出做好了绩效目标的编制并及时录入项目库,加强了对立项依据、绩效目标、政府采购指标的审核,绩效目标指标填写完整可行。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局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了规范性和长效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2023年无新增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3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批复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7万元,公务接待费3.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4.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固定资产原值为3031.995万元,累计折旧为1471.61万元;无形资产原值为34.01万元,累计摊销为27.16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采购、入账、报废等相关工作。部门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登记入账,按月计提折旧,做到账实相符。

5.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预算决算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6.财务核算以及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我局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检查部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等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1.平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已完成平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形成了图件、文本、其他基础资料汇编和“双评价”“双评估”等多个专题研究报告;2.平昌县各类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项目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完成基础测绘成功向新坐标体系的转换;3.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已全面完成17.5万宗农房的房地一体外业测绘和权属调查以及内业数据处理工作,完成地籍数据向省级数据库汇交,打制不动产权证书13.9万本,分批次累计为14个镇的农户颁发农房不动产权证书3万余本;4.土地增减挂钩支出预留项目已完成2023年度已完成得胜、白衣等9个1785亩增挂项目立项批复;涵水、金宝街道等8个增挂项目通过省市验收,预计产出节余指标845亩、价款2.5亿元。催收增减挂钩指标价款16899.9462万元;5.平昌县金宝大道A段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平昌县金宝大道A段建设一二标段工程施工;6.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已经完成对3座水库、3个自然保护地、14条河流等自然资源进行县级统一确权登记;7.平昌石龙门化工园区申报工作前期费用项目已完成编制石龙门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地图测绘,地质勘察报告、地质灾害论证报告;8.第三次全国调查监理及三方评估项目已取得了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9.2021—2025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新设置勘查区块2个、开采区块3个、砂石集中开采区1个,办理了六门凉云台等3宗矿业权延续。

部门职责完成情况:耕地保护切实加强。提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平昌县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八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压实辖区属地、行业部门、田长管控等责任。挂牌成立了县田长制办公室,印发《平昌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平昌县田长制运行规则、会议制度、巡田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县、镇、村、网格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田长职责,落实责任区域,设立四级田长2804名。推进进出平衡。坚持提前谋划、提前布局,抢抓农耕时节,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推出“码上护耕”9集耕地保护宣教片,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库”“新增耕地存量库”,统筹做好耕地进出平衡、撂荒地整治工作;完成国省动态监测反馈我县疑似耕地流出图斑3.38万亩整改(含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5761亩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改)。要素保障精准发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精准、持续提供土地、矿产等各类要素支撑,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突出规划引领。按照“一核一极四中心多支点”城乡融合发展布局,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4个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送审,按需编制2个村级“多规合一”规划。调整优化星光工业园、何家坪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开区总控规、石龙门化工园区总控规及产业规划,助力石龙门化工园区创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7份、用地规划许可5份、乡村规划许可4份,审查通过15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率先探索县城区“实景三维”模型制作及可视化展示,实现“云端”分图层融合展示地块信息、规划要求、全景影像等多源数据。强化开发利用。完成平昌县城区及驷马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开展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暨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园区评价工作。收购储备土地9宗341.61亩,处置闲置土地2.016亩、盘活批而未供3703亩;出让和划拨土地18宗4364亩、价款6.41亿元;地下车位补缴出让金0.109亿;清缴下差土地出让金14.21亿元;共计完成基金出让金收入20.729亿。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率为100%。征地组卷11个批次708亩,办理临时用地36批次2152.71亩;获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计划指标600亩,保障了土兴圣域春天生态农业、五木农产品和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一批乡村振兴项目。深化矿产管理。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获批发布实施,新设置勘查区块2个、开采区块3个、砂石集中开采区1个。办理六门凉云台等3宗矿业权延续。生态修复废弃矿山3处63亩。为民服务优化提升。千方百计动员复工复产,充分发挥项目红利,龙岗、土垭全市首批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完工,新增耕地面积837亩。得胜、白衣等9个1785亩增挂项目4月获得立项批复;涵水、金宝街道等8个增挂项目上报省市验收,预计产出节余指标845亩、价款2.5亿元。催收增减挂钩指标价款2580万元。全员防范地质灾害。严格落实“三查”“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紧盯299处(其中滑坡265处、崩塌34处)地灾隐患点。推进市级民生项目等6处地灾治理工程施工,避险搬迁安置正在有序申报和搬迁中,成功应对8轮强降雨和秋雨秋汛,地灾隐患点“零伤亡”。深化不动产登记。在全市率先推行非公证继承登记、“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窗联办、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32件、面积4000平方米,为群众节省费用超30万元;实现10个新建商品房项目17栋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惠及群众1.2万户;为邦泰置业、海天水务、同源水利等办理交地(房)即交证3000件。办结各类日常不动产登记业务2.8万件,支持产权人融资贷款75.44亿元;完成全县13.88万户“农房一体”登记,林权数据整合入库45.6万宗,对3座水库、3个自然保护地、14条河流等自然资源进行县级统一确权登记。

四、评价结论

根据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自评得分92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二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致,不够精准。

(二)改进建议。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财务人员培训预算编制、绩效评价等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三是对于一些预算金额较大的项目,可以分年度分批次安排预算资金。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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