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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家的公告

2023-08-01 17:18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提升平昌城市特色和宜居品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凝聚专家智慧,体现规划前瞻性和科学性,坚持专业、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办决定建立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与结构、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消防、水文水利、文化文物、区域经济、工程造价、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节地评价、踏勘论证等领域专家。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面向四川省内,主要征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的专家。由于交通等实际情况,本次征集分为网络专家和现场专家,网络专家通过网络方式提出评审意见。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咨询、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条件优异者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3.专家实行兼职工作方式,能够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咨询、评审工作,并接受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二)专业条件

对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与结构、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消防、水文水利、文化文物、区域经济、工程造价、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节地评价、踏勘论证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政策等较为熟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专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特殊专业或在行业内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家库成员:

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等影响期,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或当前存在党风廉政方面信访举报尚未办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三、主要职责

(一)对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发展战略、区域发展研究、生态修复、城市更新、节地评价、规划选址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

(二)对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城市设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生态修复、规划选址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三)受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委托参与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报酬

列入专家库的参与我办组织的相关工作(包括网络专家)有权获取评审费用,评审时间1小时内的,评审费标准为300元;超过1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增加时间30分钟以上的,按照1小时计算。每次评审费用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元,若遇特殊情况,可根据专家级别适当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从评审回避、工作履职、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四个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二)评审回避。参加评审的项目与评审专家本人或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工作履职。现场评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网络专家应在规定时间签署专家评审意见。遵守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的工作纪律,遵循公平、公正、独立原则,对所提出的意见和结论承担个人责任。

(四)保密纪律。对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泄露相关文件及有关的技术、商业秘密。

(五)廉洁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任何与专业咨询、评审或验收等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私下接触或收受财物和好处。

六、申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的各位专家于2023年9月1日前按要求如实填报《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纸质版或扫描件以及相关材料报送下方地址或邮箱。   

七、申报材料

(一)填写《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电子版或纸质版,内附蓝底彩色相片,纸质版彩色打印);

(二)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和专业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个人成就,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八、审批和管理

(一)专家有关材料经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核、公示,公示结束后即纳入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根据需要从中抽取参与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所有专家信息将予以规范妥善保管,此后若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也可随时申报。如需退出专家库,须书面来函告知我办,并说明原因。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平昌县信义大道18号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0827-6222446

邮箱地址:971951011@QQ.com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第一批征集专家将于9月 1日前报名截止,最终解释权归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

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平昌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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