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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7-03-31 11:35
 来源: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7〕9号)于2017年3月20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和规划执行情况,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实施耕地保护和耕地开发、土地整治,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报批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方案,组织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发证等工作,负责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等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一是立足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国土;二是盘活资源要素,建设效益国土;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建设智慧国土;四是维护群众权益,建设法治国土;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建设廉洁国土。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基层国土资源所26个。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37.36万元(含乡镇国土所)。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37.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37.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3.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1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全县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562.36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75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国土资源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16.55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国土资源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农林水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2个脱贫攻坚联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

(三)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516.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332.34万元、事业运行1014.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30万元、土地资源调查10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0万元、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20万元、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30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0万元等专项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同口径预算减少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保留特种专业技术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县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防治监管、土地及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开展。

附件:2017年平昌县部门预算公开(国土汇总).xls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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