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预算/决算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的绩效评价报告

2024-07-30 14:59
 来源: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平财绩〔2024〕7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局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财政政策概况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7〕1号)规定,我局申报了该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与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要求相吻合。

(二)政策绩效目标

1.及时足额发放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按时核算缴纳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费,服务期满6个月兑现一次性安家补助,解决“三支一扶”人员后顾之忧,保障“三支一扶”人员安心在基层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完成

(3)满意度指标。“三支一扶”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国家“三支一扶”计划政策和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

二、政策落实及管理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使用绩效,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编制了《收支业务流程图及其说明》,制定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数量及财政预算相关要求,年度预算“三支一扶”人员经费150万元,按照财政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财政资金申请、使用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按时核算缴纳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费,服务期满6个月兑现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政策绩效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全部安排到最需要的乡镇开展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满足乡镇基层人才缺乏的需求。

四、财政政策效益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降低运行成本,高质量完成预算执行,按时发放项目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评价结论

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项目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监督到位。项目完成较好,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全县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三支一扶人员资金使用超过年初预算数;资金未及时拨付,导致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有延迟发放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县人社局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上级争取资金,保障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

    

    附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