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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
报 告

2024-07-30 14:50
 来源: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绩20247号)文件,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已完成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就业促进股(平昌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行政审批股、劳动关系与仲裁股(平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动监察股(平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访与群众工作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基金监督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平昌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档案管理股、信息中心共十四个股室,下设人事争议仲裁办、金保信息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和人才培训中心、退休人员管理所及4个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独立核算)。分别为社保局、就业局、居保局、机保局。

(二)机构职能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发〔201011号)和《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平昌委发〔20112号)精神,设立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交流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项目志愿者相关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县(境)外人员在县就业管理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做好职业病人工伤保险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贯彻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军队转业干部政策,协调落实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办县政府序列(含参公单位)非领导职务人员人事考录、调配、任免及内设股室负责人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3)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人才引进、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三)人员概况

平昌县人社局(含直属单位)共有编制170名,其中行政编制(含工勤)30 人,参公编制102人,事业编制67人。实有人数16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平昌县人社局(含下属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2748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0.32万元,项目支出18942.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平昌县人社局(含下属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2748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0.32万元,项目支出18942.4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按时申报计划,财政审批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所有支出由经办人、领导审签后,送财务室对票据合规性进行审核,再报分管财务的领导进行审核。年度现金支出业务控制现金流量,非紧急特殊情况不用现金支付;三是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费及票据的管理、现金银行账的管理、借款管理、支付程序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四是严格执行中央的中央八项规定对三公经费进行了严格控制。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教育职工强化节约意识,坚决杜绝浪费,预算执行稳步推进,严防超预算现象发生,具体来说,加强公务费支出事前审批,建立公务费特别是差旅费管理台账,大额5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通过严格实施预算,6月、9月、12月均达到本部门应达到的执行进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按规定严格按政府采购目录集中统一采购;对单位的固定资产由专人统一管理,电脑、办公用品、空调等资产也落实到了各个股室和使用人进行管理;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委托第三方制定专门的内控管理制度,内容充实,目标明确;自觉接受纪监、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3年,我局及直属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继续全面落实上级人事社保相关政策,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系统各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今年来,平昌县人社局锚定“稳、防、拼、创”四字策略,坚持“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积极作为、务实担当,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双轮驱动”护航发展,奋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促就业、强社保为强县之策、富民之举、发展之基,不断增强就业增收、社保惠民质效。一是聚焦“三行动一品牌”,推动就业量质齐升。实施产业发展“赋能”行动。健全人社专员联企服务机制,建立“三员联企”服务机制,系统140多名干部全体动员,靠前服务,为24家企业发放各项补贴资金45.1万元,为企业推荐技术人才844名。实施就业促进“暖心”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余场次,发布岗位信息8.6万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25人,公岗兜底安置脱贫劳动力4306名,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实施创业扶持“攻坚”行动。持续巩固深化全国双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成金宝山茶旅融合微创园和亿联国际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升级打造“同昌里”为巴山创业商街,孵化创业84家、吸纳就业546人。创建“平昌优业”服务品牌。坚持以就业阵地建设为基础,设置公交站就业政策宣传专区20个,创建居民小区“就业暖心亭”9个,多部门联合开展“招聘夜市”暨政策宣讲活动7场次。二是聚焦“三精准一防范”,推动社保能效齐增。精准发力推进参保扩面。分片区开展“馨语保”政策宣讲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培树全民参保示范村居5个,参保率达100%;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2%,工伤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精准兜底保障重点群体。全面完成27782名脱贫人口、低保对象、重残人员养老保险费代缴任务;完成99名首批新征地农民社保安置工作,代缴保费32万元,发放生活补贴24.5万元;老农保试点遗留问题清理工作全面“清零”。精准施策提升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基础养老金调整等各项社保待遇提升政策,退休职工、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拨付资金17.24亿元;养路段“企转机”等一批历史遗留老难问题得到妥善化解。积极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加强定期分析预警,严把各项高风险业务关口,四个核查组定期调查处置违规参保、违规领待等行为,核查疑点数据1549条,追回违规领取养老金62.32万元。

(二)“三化并进”聚智赋能,全力夯实保障基石。聚焦公共服务、人才引育、执法裁决三大领域,全力拉长板、锻新板、补短板、固底板,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一是公共服务拓展深化。开设老年人服务专窗、农民工绿色通道、退役军人服务专柜,简化办事环节33个、优化办事流程25项,取消证明材料53项,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74%58项人社业务实现“打包办”“提速办”,87项人社业务实现“一窗办”,27项关联业务“一卡(证)即办”。二是双技人才引育优化。协调设立专项编制、特设工作岗位等引进“高精尖缺”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0名,公开考核招聘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228名,岗编分离引进专业人才20名,全县“双技”人才分别达2.45万人、1.38万人,当年新增1811人。三是执法裁决规范细化。健全纠纷排查、纠纷预警、在经开区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规范设置二级企业调解组织4个,选树“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家;坚持根治欠薪铁腕式治理,探索推进“12345”护薪工作模式,为1625人追发工资等报酬2458.33万元,市考现场排名第一,省考再做贡献,牢牢守住了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网络负面舆情的安全稳定工作底线。

(三)“四建支撑”创优引领,着力擦亮幸福底色。以“温暖人社”总体要求为统领,纲举目张抓好法治、品质、效能建设。一是坚持温暖人社建设引领。探索实施“四边形”服务模式,聚力打造“温暖人社”服务品牌,组建县、镇、村三级人社服务“跑团”,为失能人员、残疾同胞等开展身边服务800余次,工作成效被中国劳动保障报刊载宣传,县人社局获评全省“温暖人社”三年行动表现突出单位。二是坚持法治人社建设筑底。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人社工作始终,持续推进法治“三区”建设,建成法治人社主题公园1个,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被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中新网等主流媒体刊载宣传。三是坚持品质人社建设提能。坚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和三级劳务服务体系两条创建主线,依托基层站点资源和辖区用工、就业需求分布情况科学规划服务载体布局,累计建成标准化镇村平台194个、村居劳务合作社32个、镇级零工市场7个、县级人力资源市场1个。四是坚持效能人社建设转风。举一反三开展人社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系统、全领域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覆盖、地毯式梳理,健全完善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仲裁、公共服务等方面49项内控制度。

四、评价结论

全年预算资金基本能保障局属各单位必需的支出,项目支出需求压力大,全年能保稳定、保运转。全年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人社事业得到健康蓬勃发展,社会满意度评价高。单位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部门预算已根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我局预算内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在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在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在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压力大,社保经办机构承担全县社保、医保、居保、就业工作,业务量巨大,政策宣传、档案保管、网络维护、生存认证、外伤调查等所需必要的办公差旅等经费严重不足。建议上级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按照征收基金、档案管理规范数量的百分比核定项目工作经费。加强项目经费的精准核查、调研。同时从政策上给予工作量大、资金需求大的支持,更有力推动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认真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更精准使用预算科目,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二是2023年持续提高局属各单位、股室绩效评价意识,定期在局办公会上对部门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全力推动单位工作的开展。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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