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及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前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整理、研讨、修改,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结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