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发〔2010〕11号)和《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平昌委发〔2011〕2号)精神,设立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交流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项目志愿者相关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县(境)外人员在县就业管理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做好职业病人工伤保险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贯彻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军队转业干部政策,协调落实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办县政府序列(含参公单位)非领导职务人员人事考录、调配、任免及内设股室负责人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3、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人才引进、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4、居保局具体职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及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综合管理,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积极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路子;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支付、建档、建卡;指导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日常工作,并负责报告基金的积累和运营情况;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就业局具体职能:继续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失业保险、回引(大学生)创新创业”四大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回引创业、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贫等重点工作,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有序进行。
16、社保局具体职能:主要负责五险统征、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管理及业务经办;全县各乡镇养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及监督工作。
17、事保局具体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并督促其认真执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测算、筹集、给付、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负责按规定填报各项业务报表;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和离退人员情况,负责拟定养老保险改革的方案、办法、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和完善保险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保险证、卡、册和基金台账,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
18、医保局具体职能:对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金征收、个人账户划拨、信息录入等工作;省内外外伤调查取证工作;一二类特殊疾病的认定、信息录入和待遇支付;对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定点药店诊所,协议签订、医疗费用的审核、稽核、基金支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外住院,市内县外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稽核及基金支付等工作。
19、各直属单位承担的社保业务经办工作以及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2018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是30656元,增长比例达9%。截至11月底,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8320.4元,增长比例达9.4%,已完成目标任务的92.4%,增速全市排名第一。预计年底全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30960元,增长比例达9.5%。
2、促进就业卓有成效。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稳定的就业。截至目前,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898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4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9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1.39%、121.23%和123.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任务4.22%的较低水平。
3、社保扩面扎实推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25.02万人,新增参保缴费3.9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6.1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人数达88.3万人,参保率达98.2%,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6.3%,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和100%。
4、劳动关系渐趋和谐。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重大劳动保障案件查处力度,走访在建项目64个,检查用人单位244家,协调处理工资拖欠案件127件,协调兑现农民工工资501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7件,涉及农民工255人,兑现农民工工资242.3万元,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00万元。
5、回引创业有新突破。全县农民工返乡成功创业824人,创办经济实体161家,累计完成投资51300万元,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培训241人,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40人,带动吸纳就业人口29400人。
6、人事人才保障有力。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清理;先后通过公开考试(核)为卫计、教育、农业、水务等部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2名,有力地缓解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现状,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7、脱贫攻坚持续发力。一是深入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完善“一库五名单”,落实贫困家庭劳动力实名制动态管理;先后组织举办“就业援助月暨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春风行动暨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2018年就业扶贫招聘专场活动”、“创响中国平昌站启动仪式暨浙江青田·四川平昌东西部扶贫协作现场招聘会”等大型招聘活动5场次,推荐就业3800余人,其中贫困劳动力960人。同时,组织用人单位到贫困村举办就业扶贫小微招聘活动6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推荐贫困家庭劳动力到县内外企业就业300余人;全县120个贫困村共计托底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664名,并按300元每人每月标准兑现岗位补贴达198.2万元; 开展青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扶贫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及“两后生”“扶贫专班”培训等各类培训达257期,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069人;高标准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9个,就地就近吸收贫困劳动力460人,人均增收达1000余元;依托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县内企业吸纳、返乡创业园带动等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700余人,有力地促进了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二是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扶助计划。为全县544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建立并完善了养老关系,为12.7万名建卡贫困人员兜底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将其住院医疗费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医保扶贫资金支付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合计5502万。
二、机构设置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部门决算
2.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3. 平昌县医疗保险局部门决算
4. 平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部门决算
5. 平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
6. 平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各14836.1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63.98万元,增长136.54%。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纳入部门决算核算。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83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3.16万元,占31.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13万元,占68.8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83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6.16万元,占30.17%;项目支出10360万元,占69.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4836.1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63.98万元,增长136.54%。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纳入部门决算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1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5.58万元,增长3.25%。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2万元,占4.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9.46万元,占93%;农林水支出96.5万元,占比2.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2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机关服务决算数(项)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决算数(项)194.7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劳支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数为1620.2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其他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13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1661.8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38.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7.3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13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3万元,占6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37.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51万元,下降33.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公务用车出行次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杨保人员死亡冒领催收及精准扶贫及其他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3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主要用于上级来客检查工作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21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预算资金基本能保障局属各单位必需的支出,项目支出需求压力大,全年能保稳定、保运转。全年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人社事业得到健康蓬勃发展,社会满意度评价高。单位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部门预算已根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我局预算内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在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在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在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劳动关系和维权等2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对全县金保网络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全县43个乡镇社保中心及5个直属单位进行社保网络及业务平台运行风险检查和维护等。
2. 劳动关系和维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检查处理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每年要对重点企业的用工情况实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开展劳动维权专项检查行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仲裁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
3. 回引创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我县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政策宣传、指导等工作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4. 失业保险动态监测管理及网络收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促进了全县失业动态监测16家、2926名在岗企业职工就业稳岗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监测力度范围不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监测力度。
5. 公务员事业人员公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公务员事业人员公招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全县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提升了全社会对公招工作的满意度,产生可持续影响等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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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平昌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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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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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对全县金保网络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目标2:对全县43个乡镇社保中心及5个直属单位进行社保网络及业务平台运行风险 |
完成了对全县金保网络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完成了对全县43个乡镇社保中心及5个直属单位进行社保网络及业务平台运行风险检查及维护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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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全县金保网络及业务平台运行进行风险检查、金保网络运行维护费用缴纳。 |
43个乡镇社保中心、5个社保经办机构 |
43个乡镇社保中心、5个社保经办机构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做好全县金保网络例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是 |
是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网络运行和维护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切实提升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业务经办管理水平和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具有一定社会效益 |
是 |
是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网络运行和维护主要是对我县社保系统的维护,做好维护工作,能够使系统更加稳定,使经办机构能够更有效快捷的完成业务办理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经办机构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劳动关系和维权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平昌县人社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检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50家 目标2: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目标3: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 目标4:受理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做好维权工作 |
目标1:完成检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50家 目标2:完成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目标3:完成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 目标4:完成受理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做好维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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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 |
≥50家 |
50家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
≥9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 |
≥90% |
≥9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回引创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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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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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市上下达到我县回引创业目标任务830个(户)。2、开展三十二梁回引创业论坛3场 |
1、市上下达到我县回引创业目标任务835个(户)。2、开展三十二梁回引创业论坛3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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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18年巴中市下达平昌县回引创业和大学生创业目标任务,兑现2018年创业奖补 |
完成回引创业经济实体160个,大学生创业30个 |
已完成回引创业经济实体160个,大学生创业30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开展回引创业扶持指导 |
达100万元以上经济实体160家,一般农民工640个实现成功创业。 |
已完成达100万元以上经济实体160家,一般农民工640个实现成功创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8年底 |
2018年底 |
2018年底前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回引创业和大学生创业指导、审核、考核所发生的费用 |
10万元 |
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指标 |
实现创业投资5亿元 |
产生经济效益1.5亿元 |
已发挥经济效益 |
|
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通过回引创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失业人员再就业 |
带动50000名贫困人员产业扶贫,1000名失业人员再就业 |
完成带动50000名贫困人员产业扶贫,1000名失业人员再就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扶贫回引创业业主 |
大于或等于90% |
大于或等于9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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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回引创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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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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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失业动态监测16家。2、对2926名在岗企业职工就业稳岗。 |
已完成全县失业动态监测16家。完成对2926名在岗企业职工就业稳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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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失业动态监测16家。 |
对2926名在岗企业职工就业稳岗。 |
对2926名在岗企业职工就业稳岗。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掌握企业岗位增减情况 |
达95%以上。 |
已完成达95%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全年任务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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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对16家企业职工进行就业稳岗培训成本 |
3125元/年.家 |
3125元/年.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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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指标 |
通过稳岗实现3000人就业 |
实现年收入9000万元 |
完成实现年收入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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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及时、准确掌握监测企业岗位增减情况,提供信息支持 |
无违规辞退、减少职工的现象 |
无违规辞退、减少职工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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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企业稳岗职工满意度 |
大于或等于95% |
大于或等于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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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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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务员事业人员公招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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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平昌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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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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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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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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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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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相关政策,全县事业单位招聘由工作、新录公务员政审考察、公务员年度考核我局承担。目标1:事业人员新聘用150人。 目标2:完成公务员年度考核。目标3:继续对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轮训一期,200人。 |
已完成事业人员新聘用150人。 已全面完成公务员年度考核。 已完成继续对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轮训一期,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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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事业人员公招。 |
≥2批次 |
已完成3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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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继续对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轮训 |
≥1期 |
已完成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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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加强对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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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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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素质;促进公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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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县域内干部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平昌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平昌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85万元,比2017年增加7.6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平昌县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昌县人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乡居民保险局执行日常公务等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平昌县人社局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等:指本部门为完成政府三定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等:指完成政府三定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对大学生村官给予的生活补助。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平昌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股、就业促进股(平昌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股(平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行政审批股、劳动关系与仲裁股(平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动监察股(平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访与群众工作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基金监督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平昌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档案管理股、信息中心共十七个股室,下设人事争议仲裁办、金保信息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和人才培训中心、退休人员管理所及5个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独立核算)。分别为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居保局、机保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交流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项目志愿者相关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县(境)外人员在县就业管理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做好职业病人工伤保险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贯彻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军队转业干部政策,协调落实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政策和拟订安置计划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办县政府序列(含参公单位)非领导职务人员人事考录、调配、任免及内设股室负责人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3)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人才引进、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平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保险费征收、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编制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编制上报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支出计划;配合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基金预算编制;编制上报本级基金财务和统计报表;县级内控、稽核制度制定、审计稽核与内控管理;档案管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
(16)平昌县社保局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落实离退休政策,审核退休、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等资格条件,计算、审核、调整养老金待遇,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办法,指导社区规范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建立管理服务网络,负责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负责退休待遇政策宣传和答疑,推动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工作规章制度,规范保险工作办事程序,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保险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建立、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养老、工伤、生育费用申报审核;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保险基金专户储存和票款分离制度,负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财务报告,组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负责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保待遇的情况进行稽核; 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17)平昌县居保局具体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及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综合管理,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积极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路子;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支付、建档、建卡;指导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日常工作,并负责报告基金的积累和运营情况;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平昌县就业局具体负责围绕“就业创业、就业扶贫、教育培训、失业保险、回引(大学生)创新创业”五大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回引创业、省级创业型(孵化园)城市创建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贫等重点工作。
(19)平昌县医疗保险局负责全县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等工作;全县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干部和因公致残职工门诊、住院转外治疗、门诊特殊疾病等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稽核和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诊所的基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特殊人群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协助做好全县特殊人群保险费筹集、管理;做好全县特殊人群医疗费用(含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的审核、拨付。做好全县特殊人群一、二类特殊疾病认定、管理;协助做好全县特殊人群外伤调查。
(三)人员概况。
平昌县人社局(含直属单位)共有编制218名,其中行政编制(含工勤)30 人,参公编制123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19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平昌县人社局(含下属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1483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6.16万元,项目支出1036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平昌县人社局(含下属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483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6.16万元,项目支出1036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平昌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紧紧围绕局系统职能职责根据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要求按时完成编制、审核、上报工作。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原则,分别对本部门人员工资、业务费、项目支出等精准预算,做到不重不漏,部门专项业务工作所需专项经费测算后编制。同时编报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因人员调动调整及县人民政府大型会议规定由我局承办的相应填报调整预算。并在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进行了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坚决杜绝浪费,预算执行稳步推进,严防超预算现象发生,具体来说中,加强公业务费支出事前审批,建立公务费特别是差旅费管理台账,3000元以上支出必须在办公会上通报。重大支出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通过严格执行预算,6月、9月、12月均达到本部门应达到的执行进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截止2018年底无政府债务;非税收入执收任务全年80万元,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因资产管理是老大难问题,但自始至终加强资产的依法依规购置、发放、自置等,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2018年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分均在90分以上。也相应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
(四)整体绩效。
2018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31820元,增速9.4%。
2.就业民生目标全面完成。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983人,完成目标任务7400人的121%;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49人,完成目标任务2350人的121%;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39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人的123%;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2%以内;组织劳务品牌培训800人,完成目标任务800人的100%;组织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123人,完成目标任务2000人的106 %。
3.就业扶贫深入推进。累计组织技能培训脱贫行动146期3277人,完成目标任务2050人的160%;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12个,完成目标任务7个的171%,建成扶贫基地(车间)23个。
4.回引创业成效显著。2018年全县新增回引创业项目824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00个的103%。其中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实体项目132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0个的101.5%;推荐返乡农民工参加巴中市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能力提升培训24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5人的102.6%;新增(更新)创业项目库280个,完成目标任务280个的100%;引领大学生创业40人,完成目标任务36人的102.8%;完成创业培训600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人的100%。
5.社会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25.02万人,新增参保缴费3.9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6.1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人数达88.3万人,参保率达98.2%,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6.3%,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和100%。
6.项目及资金争取力度不断加大。为推进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到省人社厅汇报对接工作,我县就业创业工作得到省厅领导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2018年省厅拨付我县就业创业专项资金3903万,较2017年增加1256万元。
(二)脱贫攻坚方面。
1.专规实施上。一是深入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全县就业扶贫 “一库五名单”建设实现了县域全覆盖,农村劳动力和农村贫困劳动力两库数据更新率达50%,准确率达95%;全年累计开展扶贫专场招聘会11场次,新增转移就业6548人,转移就业规模达26467人,完成目标任务25000人的105.8%;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9个,完成目标任务7个的129%;建成就业扶贫车间23个。全县累计开展技能培训脱贫行动146期3277人,完成目标任务2050人的160%;组织跨县区培训31人,完成目标任务20人的155%;退出贫困村创办100万元以上经济实体32个,完成目标任务32个的100%;全县120个贫困村共计托底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664名,并按300元每人每月标准兑现岗位补贴达198.2万元。二是深入实施社会保障扶助计划。为全县544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建立并完善了养老关系,为12.7万名建卡贫困人员兜底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将其住院医疗费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医保扶贫资金支付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合计5968万。
2.干部帮扶上。扎实推进实施澌滩镇河溪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帮扶计划,三边村澌滩镇雪山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村“插花”贫困户脱贫增收计划,协调项目完善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发展村集体产业5000余亩,带领干部职工常态开展进村入户帮扶活动,发动机关党员干部捐款捐物万余元,河溪村42户156人已脱贫贫困户稳定增收,海山村插花贫困户33户129人、雪山村贫困户11户53人实现脱贫摘帽。驻村帮扶工作始终名列片区前茅、全县前列,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3.第一书记管理上。切实把第一书记后勤保障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局党委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帮助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第一书记教育培训管理,要求保证驻村工作时间,充分发挥好第一书记在建强基层组织、推动脱贫攻坚、落实基础制度和办好惠民实事中的作用;并落实好帮扶责任,积极帮扶派驻村发展扶贫产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帮扶贫困户对接,帮助其上致富项目,促其早日脱贫。同时,将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定期会同组织对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补贴发放、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2018年度部门派驻澌滩镇河溪村第一书记被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三)重点保障工作方面。
在党建、政法稳定、统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治县、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保障工作方面,均成纳入了年度工作要点,纳入了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推进方案,落实了具体分管领导,安排了专门股室具体负责,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后勤保障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社会化评价方面。以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着力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建设,为全县各乡镇村(居)配备了专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并深入实施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计划,落实片区负责制,各片区分管领导带队常态深入各乡镇基层平台,加强业务督查指导、人社政策法规宣讲等,全县人社干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年预算资金基本能保障局属各单位必需的支出,项目支出需求压力大,全年能保稳定、保运转。全年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人社事业得到健康蓬勃发展,社会满意度评价高。单位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部门预算已根据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我局预算内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在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在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在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是经费保障压力大,社保经办机构承担全县社保、医保、居保、就业工作,业务量巨大,政策宣传、档案保管、网络维护、生存认证、外伤调查等所需必要的办公差旅等经费严重不足。建议上级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按照征收基金、档案管理规范数量的百分比核定项目工作经费。加强项目经费的精准核查、调研。同时从政策上给予工作量大、资金需求大的多支持,更有利推动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认真做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更精准使用预算科目,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四是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继续按照决算压缩公业务费5%的比例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台账管理,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2018年持续提高局属各单位、股室绩效评价意识,定期在局办公会上对部门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全力推动单位工作的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