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昌县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用人单位,各社保经办机构: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党和国家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保计划走深走实,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昌县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方案》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市委、县委工作思路,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探索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全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县每年创建 “全员参保”示范企业、“全民参保”示范村(居)各10个以上,宣传引导适龄人员主动参保,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网,力争“十四五”期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失业、工伤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着力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2022年平昌县创建“全员参保”示范企业、“全民参保”示范村居名单(附件2)已经审定同意,县社保局、县居保局要按照职能职责和要求,制定全员(民)参保方案,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法定人群应保尽保。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县社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社保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社保股,具体负责全民参保扩面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每年3月底前)。局社保股负责起草印发工作方案。县社保局、县居保局分别负责确定创建“全员参保”示范企业、“全民参保”示范村(居)名单,结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和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应保未保人员台账,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扩面措施。
(二)实施阶段(每年4—10月)。县社保局、县居保局要认真开展社会保险政策进万家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制作通俗易懂的小视频,通过抖音、快手等载体宣传政策,深入实地通过举例子、算明细账等方式进行宣传,实现社会保险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压紧压实镇(街道)、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定参保办法,组织开展“解剖麻雀式”精准扩面活动。落实降费减负、助力乡村振兴等惠企惠民政策,做好参保登记、权益查询、待遇发放等业务经办。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实时更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
(三)评估阶段(每年11月)。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将按照《巴中市“全民参保”示范村(居)、“全员参保”示范企业评估验收标准》(附件3),通过数据查询、资料查看等方式进行评估验收,对创建合格的村(居)、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县社保局、县居保局总结推广经验,形成专题报告,全县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社保局、县居保局要切实履行创建“全民参保”示范村(居)、“全员参保”示范企业牵头单位责任,分工协作推进各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举措。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县人社局将定期督查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情况,不定期深入实地进行督促督导,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县社保局、县居保局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沟通衔接。本方案由县社保局、县居保局根据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每年3月20日前,将确定的“全民参保”示范村(居)、“全员参保”示范企业创建名单送县人社局备案,报市社保局办公室。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