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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11 10:14
 来源: 平昌县财政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县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财政信息透明度,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落实主动公开。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55余条,其中领导简介及分工更新1条,政策文件及规范文件解读2条,工作动态23条,财政信息统计4条,重要会议6条,人事信息1条,执法监督1条,公示公告3条,服务类信息2条,及其他信息6条。按期公开涉及财政领域的预决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及其他财政信息。

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条例,规范流程,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强化信息管理。建立政务信息审批制度,各股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公开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并由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再面向社会公布,重大政务信息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布。

推进平台建设。按照县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加强沟通对接,始终保持平台良好运行。

加强业务学习,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严格监督考核,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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