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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昌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07-19 10:14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四川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省厅“扬优补短”年度工作主题和市局“实施五大工程”总体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两个加快”战略决策部署,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布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六聚焦六提升”目标任务,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更大突破,为平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更优的法律服务。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筑牢政治忠诚

1.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规矩,严格落实“首题必政治”和“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全年学习实施方案,全年计划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6次。办好部门“微讲堂”,通过政治轮训、业务实训、作风整训,努力提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岗位履职能力。

2.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强化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健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底线思维。

4.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持续深化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做优“书记项目”,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一体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加强行业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律师行业新增党组织和新增党员的动态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常态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建立党建指导员工作任务清单,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分析研判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牢牢把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7.强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建强网军队伍,按时参加各级网评活动。加强网络舆情预警监测,务实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举措,强化宣传阵地和办公阵地的日常排查和管理,严格执行文稿“三审三校”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平安机关,阳光政府建设。

二、笃定心志服从服务发展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8.开展“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法治意识,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自觉维护好全县法治营商环境。

9.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督察,重点聚焦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反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招投标中存在的违反建立国家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等政策规定情形,组织开展精准法治督察。

10.筹建平昌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1.开通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符合受案范围和受理条件的案件,立案、受理审查时间缩短三分之一,缩短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补正告知,让市场主体少跑路。对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节约企业时间和成本。

12.保障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对外来企业投诉逐一登记、全面核查,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推动建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健全外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

13.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宁静日”“联合检查日”制度,对全县10家重点企业试行“综合一次查”制度,切实规范压减涉企检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和行政处罚“五张清单”制度,着力解决以罚代管、过罚不当等问题。

14.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专班,从行政执法单位办结的近三年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卷宗,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主体合法性、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和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采用发文、会议等方式进行通报,同时将评查结果纳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指标。

15.强化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供给。打造园区(经开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分类制定《法律服务项目清单(试行)》,为市场主体提供响应式法律服务。

16.实施小微企业法律帮扶计划,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小微企业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商事纠纷;对小微企业的职工申请法律援助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援助律师进行援助。

17.开展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统筹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和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一对多”模式,对全县85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周期、响应式法律服务,助力平昌打造“企业容易做生意的地方”。

18.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结合“法治平昌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协调配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在7 月集中开展公司法主题宣传,展播普法短视频、公益广告,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

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平昌建设

19.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各单位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会前学法和法治宣传活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水平。

20.根据上级安排,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21.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 年)》,加强改革事项对接跟进、督促指导、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

22.全面总结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十个具体问题”经验成果,做好全省推广运用全面依法治县“1+8”示范试点验收,开展“法治账图”推广应用核查。

23.切实用好工作要点意见反馈函、重点工作提示函、信息约稿函、党群机关(部门)年度工作清单、村(社区)年度工作清单和工作通报制度,强化全面依法治县统筹推进力度,做好上半年全面依法治市调研点位准备工作。

24.积极参与全省小区依法治理示范试点,聚力建设上城丽景小区为法治小区。

25.健全完善法治督察常态化问题线索收集、重大法治事件核查、部门联动配合等督察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问题,开展精准化、小切口法治督察。拟联合法治督察股等股室开展1次半年法治督察。

26.创新推进领域和行业法治建设,持续开展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和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及时督办进度,加强经验成效总结推广。

27.每半年收集一批执法、司法典型案例,总结一批“双十活动”经验做法,择优上报依法治市办汇编,全面展示法治平昌建设成效。

28.加强全面依法治县目标管理过程管控和年终考评,根据完善后的全面依法治省(市)考核评价制度,优化平昌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下半年全面依法治市年度考评法治督察准备工作。

四、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9.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标准,扎实做好全国第四批、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育工作,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30.印发《平昌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抓实抓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3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据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结果对县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清理,同时将重点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32.建立府院联席机制。密切府院协作,扩展季度通报范围,强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败诉、行政复议纠错的监督,推动败诉机关以案促改。

33.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机制,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及时纠正不当和违法的行政行为。

34.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对行政争议较多、反复被纠错的部门,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进行监督,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

35.严格执行《巴中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工作方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效。

五、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力法治社会建设

36.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推动各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与本部门、本系统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落实省《关于深化“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常态化开展“法治平昌行”一月一主题活动。

37.组织开展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推广,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38.建优配强法治宣传阵地资源,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参加第五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积极参加第五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

六、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39.深入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中心镇司法所提档升级。

4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做好“+调解”和“调解+”,推进调解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深度衔接,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健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41.全面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纠纷受理、调解、回访等工作流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考核评价标准,规范行政调解工作规则,有序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42.加强医疗、交通、物业、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同时,推动调解向消费、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

43.严格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1+3+5+N”制度体系,加强社区矫正机构专业化、实体化运行。

44.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优化社区矫正教育模式和教育帮扶措施,提升社区矫正案件质量。

45.全力运行“智慧矫正中心”,加强智能化监管措施,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46.深化监管执法一体化建设,探索推动与川内监狱协同协作机制。

47.加强刑满释放衔接,提前核实核对相关信息,统一政策宣传口径,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48.加强执法司法衔接联动,深化与法院、检察院的对接联系。

七、聚焦多元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9.深化实施“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常态化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公证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乡村”等活动,持续推动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50.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51.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开展法律援助“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扩大影响力,提升社会满意度。持续畅通公证办件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公证质效。

52.优化法律服务行业“两结合”管理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以管理提升质量,以质量打造品牌,以品牌树立公信。

53.常态化抓实对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强化案件投诉查处。

八、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全面提升队伍形象

54.完善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选拔培养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所长配备及干部职级晋升,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力度。

55.更加注重干部平时考核。结合《平昌县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平昌县司法局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强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结果运用,健全容错机制,确保干部识准选准。

56.有序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全方位了解关键岗位干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实际任职情况,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推动交流轮岗真正成为培养人才、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57.严格落实《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暖警爱警十条措施》《巴中市从优待警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福利待遇政策,做好健康体检、带薪休假、走访慰问等工作,定期对干警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准确把握干警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维护干警权益。

58.充分发挥典型选树导向作用,对本系统的先进集体典型和个人典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选树模范,积极参加“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十佳政法干警”等评选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以新时代先进典型为参照,见贤思齐、锐意进取,展现司法行政干警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九、聚力工作现代化要求,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59.深化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运用,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网上协同,提供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受理,大力开展远程视频公证业务,扎紧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着力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

60.持续加大财务保障力度,用好用活专项补助资金,强化预算资金执行,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实施重点项目跟踪问效,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坚实的装备财务保障。

61.深化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全县各类文化活动,丰富机关文化阵地,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切实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弘扬法治主旋律,讲好法治故事,播好法治声音,凝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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