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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26 13:05

各股、室、处、所、中心: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平昌县司法局

2023年4月26日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相关文件要求,平昌县司法局决定4—9月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全面起底存量矛盾、动态排查增量纠纷、集中攻坚化解突出风险,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昌,为成都大运会顺利召开贡献平昌司法行政系统力量,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各方面全过程,统筹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切实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人民至上。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聚焦察民情、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正确处理好维稳和维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着力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始终奔着问题去,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勇于解决问题,既要精准靶向解决各类矛盾风险隐患,也要有的放矢加速补齐工作短板,用活动成果体现担当,用问题解决体现成效。

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将专项活动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战略和策略、原则性和灵活性、网上和网下、人力与科技有机统一起来,增进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落地性。

坚持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坚持守正创新。巩固运用好“诉源治理”经验,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持续开展重大风险集中攻坚行动。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以改革的办法开展工作,以创新的勇气破解难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强基层经验集成,不断深化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平昌司法行政样本。

三、工作目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总体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大力消减全系统信访总量,全力为成都大运会顺利召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阶段划分

起底建账阶段:4月集中起底建账。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分级分类建立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的矛盾纠纷台账,可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落实化解责任及时限,暂时不可化解的矛盾纠纷落实稳控责任。

攻坚化解阶段:5-6月集中攻坚化解。5月底前,可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0%,6月底前,可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

全面稳控阶段:7-8月全面落实稳控。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务必宣传到可能去成都、北京的每一位信访人,尤其要将违法上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对不可化解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落实有效稳控措施,务必确保成都大运会期间成都北京不去,网上不炒。

经验总结阶段:9月深化工作总结。各单位要结合典型案例系统总结,形成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稳定基础,坚决防止影响政治安全的重大事件、暴恐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到省进京集访非访、重大恶性刑事治安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和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发生,以新的安全格局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格局。

五、工作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法律服务行业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全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排查不漏一人一事,化解达到“事心双解”,稳控措施有力有效,确保不形成现实危害。重点研究、扎实做好可能到省进京等重点人员的排查、化解、劝返、稳控工作。

六、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平昌县司法行政系统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深入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比。

组  长:陈雨珍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何  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怀国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景婧宇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  张洪双  安全信访综治股负责人

王亚玲  办公室负责人

张  凌  县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人

冉磅礴  社区矫正股负责人

张  跃  法治调研股负责人

喻东山  法治督查察股负责人

董敏先  法制审查与监督股负责人

邱  敏  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股负责人

杨正勇  行政应诉股负责人

刘  燕  行政复议股负责人

张  维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何  滔  计财装备股股长

谢晓梅  政治部工作人员

江  鑫  机关纪委书记

谢安邦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刘长青  公证处主任

各司法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信访综治股,张洪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办专项活动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是建好专项活动工作档案。将实施方案、分类台账、化解轨迹、稳控责任表、稳控方案、稳控动态轨迹等资料,建立专档备查。

二是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资料。将起底排查、化解责任表、稳控责任表等台账(纸质和电子档,纸质领导签字并盖章),4月30日前上报;化解进度、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动态,自5月起,每周上报一次;在成都及周边人员排查及稳控责任表于6月30日前上报;7月25日后每天上报平安至成都大运会结束。

三是认真总结特色亮点做法。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具有平昌特色、时代特征、全省样板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9月10日前报安全信访综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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