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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2021年度“会前学法”实施方案

2021-03-31 12:43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一、总体要求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以“会前学法”为抓手,以宣传教育为手段,全面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带动形成崇法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增强恪守党纪国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学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党章和党内法规;

(三)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知识;

(四)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法律;

(五)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与司法行政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含相关司法解释);

(七)其他应当学习的重大命令、指示、决定等。

三、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适用范围: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各类业务培训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会等各类会议。

(二)适用对象:全体司法行政干警

四、工作要求

(一)精选学习内容。充分认识会前学法制度是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处、所、中心)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主法治建设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系统职能职责,结合“法律七进”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合理确定年度会前学法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名单。要与时俱进,结合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

(二)坚持集中学习。开展会前集中学习,将法律学习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保障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2小时,机关党员干部学法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三)坚持个人自学。大力激发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同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

(四)坚持以会代训。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的会前学法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文件精神。

(五)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党员

干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和谐稳定。

五、组织保障

会前学法计划由法治调研股按照年度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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