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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5 17:04
 来源: 平昌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22331。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条,其中,通过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3条,通过“平昌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开227条。全年共收到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15000余条。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政务服务类信息100余条,全年制作各类展板10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群众坝坝会,法律专题讲座,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共计200余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平昌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司法局严格坚持信息“三审三校”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报政务公开相关情况,对通报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共采用本单位政务信息147条,未出现重大政治错误和表述性错误。问题整改销号3个。同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务、法治政府建设。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按照县司法局的职能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经过优化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共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个模块,确保分类科学、设置合理、查找便捷。在单位设置政务公开窗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实体平台,为来访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法律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专人负责栏目更新和错情整改,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内容。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深层次问题公开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简单公开,轻长期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发布总量偏少、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深入。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信息发布的数量上力争有新的突破,助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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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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