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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2-11-14 16:11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巴中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巴委发〔2022〕8号),结合平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平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夯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法治平昌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法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法治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平昌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普法质效。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注重普法与执法、司法联动发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重点内容,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村政干部学校重点课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校园、走进青少年心里。充分发挥“平昌发布”公众号、“无线平昌APP”等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专栏、新闻访谈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增进爱国情感。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持续举办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弘扬宪法精神。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长廊),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推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法治工作队伍学习培训和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必训内容。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各类学校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和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成立“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寺观教堂开展宣讲。加强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突出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围绕县委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大力宣传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营造优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森林及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乡村(社区)建设需要,加强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基层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

(五)突出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国家政治安全,加强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昌,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聚焦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氛围。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补偿、养老育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防灾减灾、防范金融风险、个人信息保护、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和涉及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廉韵平昌APP”“两微一端”等平台学习和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等为重点,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深化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法治观念。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学法考试,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

坚持抓住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充实完善法治教育课程内容,保障法治教育课时。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开展“模拟法庭”“法治班会”“法治手抄报”“法治夏令营”“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法治实践活动。加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广“心语姐姐”未检品牌,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专项法治教育,提高留守儿童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在全县各中小学持续开展“三带三进”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健全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村社干部依法履职。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作方案,建立培训、考核、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就业培训等平台,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活动。根据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特点,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推动公民法治实践养成

坚持法德共进,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 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平安平昌建设、法治示范创建等相关活动。加大《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树立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纠正法不责众、滥用职权、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宣传推广《公民常用法律手册》,加强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推广道德银行、法治超市等激励机制,深入开展道德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有效衔接,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不良信用记录者,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增加失信成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部门行政管理系统,开展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各类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期限,允许提出异议复核,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不断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和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实现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中国工农红军石刻标语园等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具有平昌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平昌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积极参与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依托“三下乡”“法治文艺进万家”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推动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普及和传承保护。加强对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和宣传

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发掘、总结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加强对刘伯坚烈士纪念馆、中国工农红军石刻标语园、平昌县英烈纪念园等红色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全面收集川陕苏区法治建设方面的文献、文物、法治故事和亲历者口述资料,全面考证川陕苏区关于法治的遗址遗迹,深入研究阐释川陕苏区的立法原则、立法程序、法律体系、普法措施、司法制度、执法手段以及法治精神等,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阐释成果,不断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体系。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将深化拓展“法律七进”作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

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加强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全覆盖。

深化拓展“法律进学校”。强化依法治校,推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提升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依法处理校内纠纷中的作用。

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鼓励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推广乡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全县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和1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治理骨干体系。着眼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推广“村民说事会”“众口调”等做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强化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深化拓展“法律进企业(单位)”。健全完善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强化企业(单位)合规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落实公司律师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文化。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企业(单位)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常态化开展企业(单位)与律所结对合作、企业(单位)法治体检等活动,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纠纷调解和仲裁力度,维护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秩序。

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持续推进寺庙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加强寺庙僧尼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

(二)健全行业依法治理

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动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强化“依法治网”。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提升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推进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时期法律服务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持续开展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和法治惠民“十件实事”活动,按规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大实时普法力度

把普法融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把科学、民主、公开原则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意见,增强公众参与互动,适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性文件公布时,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将主要内容、权利义务等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案件办理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将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工作相结合,使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强化以案普法。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结合时事热点、群众关切度高的案(事)件及时解读法律,开展精准普法,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拓展社会普法广度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法治宣传社会团体建设,组建普法讲师团队,负责全县的主要宣讲任务。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实现义务普法,社会化普法。组织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把法治工作者变成传播法治精神的普法者。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智慧普法精度

强化普法平台建设。整合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持续推进“微信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H5等普法新媒体集群,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到达率,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县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全民普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党政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全民普法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在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保障支撑

加强人才保障,从政策制度、人员配备上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能力建设,分层分级对基层普法骨干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民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和舆论引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县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对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强化督促指导,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支持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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