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开区)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现将《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昌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5日
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有效破解群众意愿强烈事项,全方位回应群众诉求,按照《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24年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意愿强烈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努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宣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领域惠民政策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民政惠民政策暖人心。
三、宣传内容
围绕“社会公众政策知晓低、申请办理流程不清楚”,积极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高龄津贴等方面政策,重点突出宣传“理性化、专业化、亲民化”特色,让民政领域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政策巡讲(实施时间:6-10月)。抽派救助、养老、儿童福利等领域业务骨干,分层组建县、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经开区)(以下简称镇)“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巡讲团”,县级巡讲团开展进村(社区)宣讲不少于10次,镇巡讲团对村(社区)开展全覆盖宣讲,结合政策解读,结合典型案例,结合群众生活实际,针对性开展惠民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影响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责任领导:吴斌堂;责任单位:各镇社会事务办,局社会救助股、福利和儿童保障股、养老股,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
(二)开展政策培训(实施时间:5-7月)。采取“分层分类”“集中+线上”相结合的方式,适时举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政策培训班,通过案例分析、疑问解答、互动交流等形式,简单生动地解读政策,全面提升基层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领导:周平;责任单位:局社会救助股、福利和儿童保障股、养老股,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
(三)制发政策明白卡(实施时间:5-10月)。县民政局制发惠民政策明白卡40000份(含市民政局制发10000份),每个村(居)1000份,如有不足,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印制。政策明白卡做到政策精准、政策解读通俗易懂,在进村政策宣讲时,发放到户到人。(责任领导:周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救助股)
(四)实施公开放榜。县民政局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公示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及对象保障情况,镇、村(社区)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开民政民生政策和公示对象保障情况,做到惠民政策公开、透明,保障对象公平、公正。(责任领导:周平;责任单位:各镇社会事务办,局社会救助股、福利和儿童保障股、养老股)
(五)加强多媒体宣传(实施时间:5-11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官方公众号、录播专题片等形式,充分发挥网络媒介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在平昌电视台、平昌零距离等媒介连载播放、滚动宣传、解析解读民政领域相关政策,扩大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惠民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责任领导:周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镇民政服务窗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等主要工作阵地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儿童督导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主任、驻村干部、网格员及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通过政策培训、政策巡讲、入户走访等方式,积极开展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宣讲,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质效,确保组织有力、成效明显。
(二)丰富活动载体,加强统筹协调。各镇要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发声,扩大宣传声势。要以此次宣传为契机,推动民政领域惠民政策落地落细;并将开展宣传活动与行业工作、走访调研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政领域惠民政策宣传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及时总结成效,加强信息反馈。各镇要及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认真总结,于11月10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含图文、视频资料)报送县民政局(联系人:文光毅,联系电话:0827—623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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