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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平昌县会计学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2023-12-04 13:05
 来源: 平昌县民政局

平昌县会计学会:

你们申请“平昌县会计学会”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关于提升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数据质量工作的通知>》(川民厅办〔2018〕2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平昌县会计学会”。自批文下发之日,《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特此批复。



平昌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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