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业企业发展惠平中心服务经费:指导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资料,指导企业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数据。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按投资协议约定的兑现条件逐项核实,达到兑现条件。规上工业企业项目统计人员及升规企业经费: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督促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数据填报,考核企业网络直报及项目统计人员,对填报符合要求的统计人员,按财政预算金额将资金发放到其银行卡中。
2.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根据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昌县工业主导产业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平昌委办发〔2023〕43号)文件通知,规上工业企业项目统计人员及升规企业经费:根据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平昌委办发〔2017〕2号)文件通知,对在库“四上”企业按每户每年预算工作经费0.6万元,促使企业做好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
3.工业企业发展惠平中心服务经费:规范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资料,指导企业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数据,预算工作经费3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项目统计人员及升规企业经费:是对全县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按每户每年预算工作经费0.6万元,促使企业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该项目资金实行年初预算,按科目列支,严格考核,由县财政局拨付到我局后再兑现到各统计人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3年,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达72户,项目投资统计月报企业达24户,合计96户,对在库规上工业企业每年每户给予0.6万元预算工作经费,全年共计58万元。
2.全县在库规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按时按质每月上报企业经营数据。
3.我局工作人员每月对企业上报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查看报表后台数据和企业纸质档案,对按时按质完成的统计人员按预算资金发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对规上工业企业网络直报及项目统计人员工作经费进行年初申报,申报金额58万元,县财政局印发《关于2022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22〕8号)实行预算批复,批复金额5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规上工业企业网络直报及项目统计人员工作经费58万元全部由县财政拨付,县财政局年底实际拨付58万元,我局对按时按质上报数据的统计人员按季度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其信用社银行账户中。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按月对所有规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监管情况。我局工作人员按月对所有规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同时对按时按质上报数据的统计人员按季度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其信用社银行个人账户中。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我县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达72 户,项目投资统计月报企业达24户,合计96户。
五、评价结论
2023年度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7分,项目决策27分,项目管理31分,目标完成20分,项目效果19分。具体分值及得分依据如下:
1.项目决策(27分)
成立经信局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明确。
2.项目管理(31分)
我局根据年初预算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坚持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3.目标完成(20分)
对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平台签约项目、参与平台活动、产业推介活动、申报激励奖补资金等项目资金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4.项目效果(19分)
我局按照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要求,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把全年项目经费按季度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解使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预算资金额度偏低,希望加大对工业支持力度,加大预算资金投入。
(二)相关建议
希望县财政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指导。
七、2023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