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平昌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特别提示: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认定,网上报名过程中考试类型选择“统考”;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认定,网上报名过程中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增查梅毒)。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3日8:00至10月14日18:00。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特别提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不再线下提交资料,申请人须提前准备网上确认环节所需材料并按要求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检
申请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交体检医院核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到本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地址:平昌县中医院(平昌县新平街西段122号)。
体检时间:在网上报名前。
咨询电话:杜医生13547305167;杨医生15884989377。
体检前一天晚餐宜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并上传报名系统。
(三)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9月16日—10月18日
网上确认所需材料: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系统直接比对核验的,在“普通话证明材料”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及学籍证明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需与体检使用照片一致)。请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4.身份证明。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5.体检材料。上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时应确保每页完整,签字盖章清晰。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需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需在网上报名时扫描为PDF完整上传至指定位置,否则不予通过,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6.其他(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户主页和个人页,户主页和个人页需扫描在同一页面。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个人信息和现居住信息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需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特别提示: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或补充,错过材料修改时间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网上确认通过,申请人系统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五、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12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
证书统一采取邮寄方式予以发放,申请人在网报时证书获取方式选择“邮寄”,详细准确填报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网报结束前修改。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邮寄失败,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体检及网上确认等事项。
(二)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七)咨询电话:0827—8639645。
附件:1.四川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类)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幼师类)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四川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1).docx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类).doc
附件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幼师类)(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