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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节约用电经济用电高效用电的通知

2024-08-26 09:59
 来源: 平昌县经信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受近期持续高温天气影响,为节约用电、经济用电、高效用电,实现全县电网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公共机构在午高峰12:00-15:00期间关停空调,电梯减半运行。晚高峰19:00后及时关停空调。下班后所有办公场所熄灯断电,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并安排专人严格监控。

二、工业企业错峰用电。工业企业在午高峰12:00-15:00期间错峰生产,晚高峰19:00-23:00期间错峰生产。

三、商业场所合理用电。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超等场所,在午高峰12:00-15:00期间空调停运一半,停用3层以下电梯及室内电动扶梯,3层以上电梯减半运行。晚高峰19:00-23:00期间空调停运一半,电梯减半运行,关停广告霓虹灯、楼宇幕屏及其他大屏灯箱广告。21:00-22:00关停全部空调。

四、居民社区节约用电。午高峰12:00-15:00、晚高峰19:00-23:00期间,在充分保障小区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和正常出行的前提下,对公共电梯除上下班高峰期间关停一半,公共区域照明减半开放,小区广告屏、景观灯照明关闭使用。引导居民用户错峰用电,电动汽车、电瓶车充电避开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利用夜间负荷低谷(23:00-次日7:00)时段充电。

五、公共照明控制用电。晚高峰19:00后,在不影响道路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关停城市光彩照明、楼宇建筑装饰、户外广告灯箱、灯牌等景观照明和灯光秀项目,关停不必要灯具照明。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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