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撤销江口水乡管理局电站河渡口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撤销江口水乡管理局电站河渡口。请你局协调江口水乡管理局做好后续工作,确保稳定。
特此批复。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