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 > 县政府文件

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江口水乡管理局电站河渡口的批复

2024-07-18 15:58
 来源: 平昌县交运局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撤销江口水乡管理局电站河渡口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撤销江口水乡管理局电站河渡口。请你局协调江口水乡管理局做好后续工作,确保稳定。

特此批复。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