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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进一步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4-22 09:40
 来源: 平昌县教科体局

各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平昌经济开发区, 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平昌县进一步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的实效意见》 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1 日


平昌县进一步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效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 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 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 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 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 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学生为本、回应关切, 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 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 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 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 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 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 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 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 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减轻校内师生负担  

1.精细教学管理,提升育人水平。 按照《平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督查抽查实施方案》 《平昌县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 堂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构建完善教 学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把握学科基本要求,完善 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过程视导、教学常规巡查等教学监督机制, 落实常态化推门听课评课制度,校长每周听评课不得少于 3 节。 教学管理干部每周不得少于 2 节。优化教学方式, 推动课堂变革, 发挥课堂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主渠道作用,让学生在课内学足学 好,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学校育人水平。

2.加强作业管理,提高减负实效。 县教科体局要指导学校进 一步完善作业布置机制和公示制度、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 期评价制度、作业登记和通报制度,认真按照《平昌县减轻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重作业负担十不准》《平昌县义务教育语文等 14 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在“压总量、控时间”的 基础上, 注重“调结构、提质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根据学段、 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和实践 性作业,丰富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的设计布置。 加强作业设计研究,要把作业设计 作为校本教研的重点, 严格遵循课程标准, 关注学生的核心素养、 综合素质的养成,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 学习规律且能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进一步提升教师 作业设计能力水平,提高作业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教师布置作 业的行为,杜绝“非零起点”教学,杜绝“繁、难、偏、旧”和机械 重复性作业,杜绝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切实以学生为 本,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优化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求。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课后报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 水平,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 程。在“全覆盖、广参与”的基础上, 注重“上水平、提质量”。  进 一步挖掘校内潜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 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作用,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 成作业,对学习困难学生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 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 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进一步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完 善课后服务管理办法,提升教师课后服务能力,切实保护好教师 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4.减轻教师负担,回归教学本位。 对照国家、省教师减负清 单,优化各类教学评比考核和督查检查事项,精简会议、文件和 各类创建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数据填报、表格填写等,避免摊派 过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规范使用各类政务 APP,不强制或 以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教师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 APP,关注平台公众号等,严格按程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分层、分 类、分岗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 水平。不断优化教师考核评价,突出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杜 绝形式主义。畅通教师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掌握教师心声和思 想动态,做好教师的心理疏导和减压工作,切实减轻教师的心理 压力和负担,确保教师真正回归教书育人本真,潜心教书,静心 育人。

(二)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1.坚持从严审批机构。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四川 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设置标准,规范 审批流程,严格审批登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 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学科类校 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制定收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 成本费用,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 为。全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 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或60 课时的费用。教育行政部门 要通过建立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 管控,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3.严格规范用工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新进人员入职审 查和定期筛查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招人、用人,所聘 人员应当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 不得欠薪和违法裁员。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通过公开监

督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随机 抽查等形式,依职责分工对机构从业人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 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机构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4.严格规范培训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和中小学 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 ∶30,不得留作业;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备案与监管,动 态掌握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

5.严格培训广告管控。 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公交车站等公 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 训广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 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 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相关部门要依法 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 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 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6.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将违规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予以公示, 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将办学资 质(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教师资质(包括姓 名、照片、任教学科、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费标准及 收退费制度、聘用外籍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来华工作许可证件 编号)等资料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协同推进机制。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统筹协调全县“双减”工作,优化资源力量配置,切实加强校外培训 监管行政执法能力;保障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各有 关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形成推进 合力。

(二)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 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重点负责对无证经 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 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执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 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管、网信、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 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

(三)健全宣传引导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 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部署集中专项整治,及时 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 不良后果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 风险, 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网站平台, 按照“发 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 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 畅通违法违规 行为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及时总结“双减”工作 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 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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