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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昌县“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2022-03-23 16:31
 来源: 平昌县市场监管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平昌县“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已经县政府十九届第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平昌县“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的通知》《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平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力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县未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总体形势稳定向好,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1.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县委县政府出台《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体系和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成立由县长担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为契机,完成县、镇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村(居)全面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基本形成县到村(居)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技术支撑持续有力。全覆盖完成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建成镇快检室26个,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1台,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2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双认证”,共完成食品快检2万余批次,抽样送检各类食品3215批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3.市场秩序明显规范。组织实施“昆仑行动”“春雷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开展校园及周边、非洲猪瘟、冷冻肉制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行刑违法协作惩处机制,从严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十三五”期间,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30件,公安机关侦破犯罪案件20件。

4.食品产业高效发展。抓实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成标准化农产品示范种植基地36个。着力抓好品牌培育,提升地标品牌效益,培育“三品一标”产品88个,“平昌青花椒”“江口青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入选全国首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培育打造江口醇、小角楼、杨势风干鱼、朱氏食品、念绿椒花椒等一批食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新增食品工业企业40家,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有序推进。

5.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加大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抽考覆盖率100%。整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及时受理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活力充分激发。

(二)面临挑战

“十三五”期间,我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但一些制约我县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加之新的风险矛盾不断涌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源头性风险管控难度较大,食品供应对外依存度高,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畅,微生物、重金属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产业基础薄弱,多、小、散现象突出,生产经营诚信观念、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食品“三小”经营主体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仍然存在;风险监测能力还不足,监管执法力量偏弱、年龄偏大,信息化程度不高,执法装备、监管手段、检测能力相对滞后;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隐患仍然突出,农村自办群体宴席、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等风险因素仍然较高;食品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生产经营链条更加复杂,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持续充足供应压力和质量安全风险增加,专业化治理能力要求更高,食品安全监管面临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党政同责”“四个最严”为统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构建多元社会共治格局,推动平昌食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智慧监管、信息化监管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食品检验检测等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体系更加成熟,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产品竞争力显著提升;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违法犯罪大幅减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向好,社会共治格局更加牢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十四五”时期平昌县食品安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和单位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流通企业自查报告率(%)

100

预期性

2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

100

预期性

3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90

预期性

4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率(%)

100

约束性

5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管理率(%)

≥96

约束性

6

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

100

预期性

7

食品抽检覆盖率(批次/千人)

3.2

约束性

8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约束性

9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

≥98

约束性

10

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

100

约束性

11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8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健全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其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制度,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事权划分,明晰监管边界,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监管责任。

3.完善基层监管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镇食安办监管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严格履行日常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责任,建立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打通基层食品安全治理的“末梢神经”。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加强培训考核,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控制,落实产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定期自查评价。加快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发挥保险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能力,鼓励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5.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固定办公场所、监管执法装备、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到位,加强食品安全专业人才引进、培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食品安全人才向监管一线流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全员岗位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和第三方监管服务队伍。

6.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落实各级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装备配备,提升能力建设,发展社会检验检测力量,推动建成川东北白酒检测中心。

7.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施“互联网+”监管,依托“智慧食安”监管平台,整合优化监督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检测、产品追溯、信用管理等业务系统,及时准确汇聚监管数据,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

(三)提升食品风险防控能力

8.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随机”抽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比例和频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宽松的环境。

9.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和实施抽检计划,提高抽检批次数和抽检项目覆盖率,重点开展高风险品种抽检,加大对非主渠道供应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管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食品快速检测的风险初步筛查效能,使监督抽检重点更加突出、力量更加集中、效果更加明显。强化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并及时追溯来源。


重点行动专栏1:实施风险评估专项行动

1.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2家(平昌县人民医院、平昌县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达100%。

2.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建立覆盖所有镇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村的风险监测体系,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以及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项目。

3.重点食品和有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和风险监测数据等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研究,掌握重点食品主要污染物和危害因素的分布和来源。

4.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到2025年,平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具备检测能力不少于70项。


10.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

(四)严格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11.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强化产地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规定以及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大力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出厂检验、食品标签标识等制度管理,开展肉制品、豆制品、粮食制品、特殊食品等重点品种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加强检验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检水平。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重点行动专栏2: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1.深入开展农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通过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大力示范推广应用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减少农药使用量。

2.深入实施兽用药抗菌药治理行动。规范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防止兽药残留超标。

3.深入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推广点,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用药减量化技术模式,显著提高水产养殖企业依法、科学用药水平,稳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化行动。加快转变施肥方式,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增加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加强肥料使用管理,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重点行动专栏3: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1.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检机构有效运行,确保粮食质检机构人员充足、运行和检测工作开展良好。

2.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监测工作。

3.实施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4.推广建立粮油产品溯源码系统,实现对责任主体、产品流向、监管检测等信息的快速追查。


重点行动专栏4:实施白酒品质提升行动

1.全面规范白酒市场准入,加强品牌创建推广,鼓励支持白酒资源整合,扶持壮大民营白酒企业。

2.鼓励江口醇、小角楼等白酒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多层次合作,加快形成“产学研”深度联动发展格局,推动白酒窖池特征风味传导物解析、白酒老熟、白酒丢槽处理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3.依托龙头企业实验室成立酒类省级检验中心,突出检测技术支撑,加强白酒专用测试技术、方法和设备研究,搭建白酒检验检测公共平台,为白酒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全溯源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4.统一规范散装白酒、泡酒经营容器标签标识。

5.开展重点白酒企业体系检查,持续加强白酒抽检检测,严厉打击“一非两超”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名优白酒企业合法权益。


12.加强流通领域监管。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管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加大对销售环节索证索票、过期食品、不按条件储存三类顽疾问题的检查力度,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加大对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盐等大宗食品的抽检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开展散装酒、食用盐经营专项治理,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冷链食品企业严格执行仓库储存、运输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全过程温控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销售、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监督管理。


重点行动专栏5: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串话营销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欺诈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3.广泛开展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以养老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重点行动专栏6:实施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提升行动

1.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全面规范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许可、专区专柜设置、警示用语标示和明码标价等经营行为。

2.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经营主体责任,持续改善经营条件。

3.逐步消除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欺诈销售行为,杜绝假冒伪劣走私产品上架销售。

4.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创建形象店,零售经营户创建示范店。探索实现特殊食品进货、销售记录信息化管理,开展婴配乳粉溯源调查,确保来源正规、渠道合法、追溯可查。


重点行动专栏7: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1.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2.开展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打造食品销售规范化企业标杆,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4.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行动。构建县、镇、村(居)联动监管网络,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全覆盖、无死角”目标。

5.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到2025年,全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幸福感有效提升。


重点行动专栏8: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1.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检查执法协作机制,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

2.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

3.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工作。


13.加强餐饮服务监管。深入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畜禽和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管理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全面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全面对接“智慧食安”平台,实现远程查看、在线监管。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摊贩巡查和抽检,促进小餐饮健康发展。


重点行动专栏9: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持续改善餐饮服务企业经营条件,实现环境卫生全面改善、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及配送过程规范等达标。

2.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餐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率达96%以上。

3.深入开展“明厨亮灶”提升改造工程。全面推动“明厨亮灶”和“智慧食安”平台对接,大中型餐饮企业、重点餐饮单位视频式“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4.加强网络餐饮监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

5.全面落实《巴中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持续加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6.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

7.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减量减价、点菜提醒、光盘行动、绿色包装”和“承诺践诺”要求,提倡公筷公勺和分餐服务,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新风尚。


重点行动专栏10: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食材原料索证索票和规范储存、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2.全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3.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4.打造营养健康学校食堂,实施青少年食品安全科普计划,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五)实行严厉权威综合执法
    14.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深入推进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监管执法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1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开展整顿治理,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规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案件协同查办、执法司法信息互联共享等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合力。

(六)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6.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围绕“3+1”特色农业,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建设,探索智慧种植、养殖模式,推广绿色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种植、养殖产业发展,鼓励企业争创“三品一标”产品,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和配套设施,推动食用农产品绿色有机发展。

17.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完善产业发展服务政策,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支持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应用推广,提高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及竞争力,积极挖掘培育有潜力、有实力的初创型企业,打造一批有品牌、有市场的食品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带动引领食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18.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食品品牌带动、食品安全标准引领、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市场准入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做好平昌青花椒、平昌青芽茶、江口青鳙、镇龙山瓦灰鸡、江口醇酒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的转化文章,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绿色农产品核心供给地。

(七)实施多元化社会共管共治

19.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围绕茶叶、酒类、食用油、肉制品等重点品种探索建立追溯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质量安全追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充分运用二维码信息溯源等技术,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推动企业自建追溯系统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鼓励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

20.完善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建立部门间、区域间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信用恢复机制。

21.构建多方参与监督格局。支持食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志愿服务队伍等监督作用,推广“社会监督+配合执法”模式,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共管共治。


重点行动专栏11: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做好跟踪评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部门、行业、企业“四方”责任,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规划任务。

(二)强化投入保障。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发挥社会资金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食品安全工作投入。完善食品安全项目经费管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合规、合理,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将本规划指标、任务和重大行动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监测、评估、督导,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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