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019-04-28 16:46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平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获批准,其中,《中心城区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调整完善方案》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省人民政府审批(川府规〔2017〕86号),《平昌县坦溪镇等42个非中心城区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调整完善方案》于2017年11月14日通过市人民政府审批(巴府函〔2017〕164号)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布。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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