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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的决议
2021-06-24 17:25
来源: 平昌县融媒体中心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的决议
(2021年6月24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余定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平昌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的报告》,批准平昌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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