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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平昌府办发〔2022〕31号

2022-05-20 14:11
 来源: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文字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平昌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的新征程。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巴中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平昌县“十四五”期间一般专项规划,是平昌县未来五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对象为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范围为平昌县全域,内容涵盖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工作部署及保障措施等。

本规划由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经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平昌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的中低山和深丘区。县域内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处于低山向丘陵过渡地带。境内丘陵起伏,沟谷纵横,地形破碎,最高海拔1338.8m,最低海拔350m,相对高差500m,切割深度大多在400m左右,地层岩性较复杂,气候复杂多变,崩塌、滑坡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防范难度大。

地质灾害隐患。截至2020年年底,全县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507处,规模以中、小型为主。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直接威胁约1.2万名群众生命和5亿元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其中:滑坡438处,占86.39%;崩塌69处,占13.61%。

地质灾害分布。全县50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所有镇(街道办)、271个行政村。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平昌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置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地质灾害隐患大幅减少。截至2020年底,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由“十二五”末期的665处减少到507处,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534个,净减少158处。

群众生命财产全面保护。通过全面推进“一防二治三搬”,“十三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1.48亿元,部署实施工程治理11处、排危除险75处、避险搬迁2141户,地质灾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

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完善。全县建立健全“县、镇、村、组、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单位职责明确、分工具体,县、镇各级成立有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村村建有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社会防灾体系正在形成。

综合防治能力有效提升。通过全面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和抢险排危处置等综合防治工作,全县初步形成了防、抗、救、治相结合防治体系,极大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3000余场,参加人员9万余人次;开展主动避让61次,转移群众2000余人次。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

科技防灾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开展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现覆盖威胁50人以上的2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天候实时自动化监测。全面运用巴中市地质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和群测群防、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环境管理3个APP,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智能化、监测预警精准化、数据管理精细化,大大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科技化水平。

表1-2  “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目标任务

完成率

1

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详查

1

100%

年度巡查排查

5县次

100%

2

监测预警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

全覆盖

100%

隐患点简易监测设备

217套

100%

会商平台建设

1个

100%

3

综合治理

工程治理

11处

100%

避险搬迁

2141户

100%

排危除险

75处

100%

宣传培训

根据需求

100%

科技支撑

根据需求

100%

    三、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平昌县在“十三五”期间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距离满足适应新形势、符合新需求、应用新技术、实现创新发展和服务新格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自然环境因素复杂。平昌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性特征复杂,地质环境脆弱,近一半区域属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由于山区植被茂密,高位高处人力难以到达,隐患隐蔽性强,传统的调查手段和方法难以有效发现。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降雨呈增多趋势,尤其在高山峡谷地区,一些位置相对较高、运动距离长、潜在危害大的高位远程崩滑灾害更是防不胜防,加之各类工程活动影响不断加剧,地质灾害风险持续高位运行,防范应对更为复杂,“预案外”地质灾害隐患的发生率可能居高不下。

综合整治任务繁重。目前,县城周边多处边坡、3个集镇、近10个人口聚居区不同程度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风险高,资金需求大,综合防治任务繁重。根据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与评估,现已查明的隐患点中需要通过工程治理、排危除险或避险搬迁等综合整治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威胁的隐患点达223处,占现有隐患点总数的43%。加之受持续强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叠加影响,近五年平均每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55余处,每年动态新增的隐患点急需采取整治措施,降低风险。针对威胁城镇、学校等人口聚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域急需加强调查评价,强化监测预警等工作,从而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威胁,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灾减灾基础薄弱。平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全面系统、精度较高的基础调查资料,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防治技术方法相对落后,基层防灾队伍、技术、装备与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模式和防控格局尚未建立。“县、镇、村、组、点”五级监测预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的防灾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待进一步加大。加之随着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全县新开工建设项目较多,一些工程建设忽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施工组织不科学、管理不规范、行业监管不到位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逐年增多。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推进地质灾害“防”的能力和“治”的标准提升,整体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为平昌县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及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和推动革命老区后发赶超、振兴发展提供可靠的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减轻地质灾害威胁为根本;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地质环境安全的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预防为主,管控风险。科学认识和把握地质灾害规律,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防灾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风险调查评价与隐患早期识别相结合,推进人技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坚持统筹规划,重点整治。坚持全县一盘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同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有机衔接。根据地质灾害风险分级,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治理与排危除险,将工作重点放在受地质灾害威胁城镇、人口聚居区、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上。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防灾。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创新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切入点,引入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提高科技防灾水平。

——坚持分级管理,多元共治。严格落实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落实相关主体的防治责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地质灾害防治格局。

    三、规划目标

以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地方筹措资金为支撑,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总体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建设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科学防控、监测预警、全域整治与能力提升五大体系。到2025年,构建统一高效的地质灾害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和变化特征,威胁县城、集镇及其他人口聚居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大幅度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与科技支撑能力,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趋好趋稳,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能力显著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为加速发展提供可靠的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表2-1  平昌县“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主要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5年目标

属性

监测预警工程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点)

已查明隐患点全覆盖

约束性

新建群专结合监测(处)

≥90

约束性

避险搬迁与治理工程

避险搬迁(户)

≥252

约束性

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处)

≥43

约束性

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年度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年)

5

预期性

社会效益

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处)

358处左右

约束性

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人)

8541人左右

约束性

第三章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及防治分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应以地质环境条件为主要划分依据,同时还应注重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即以对人及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有关的生产及公共设施造成危害、威胁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状为参考依据。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三类。

根据评价平昌县地质灾害易发性主要为低易发、中易发、高易发三个等级;其中高易发区主要零星分布于县域北部和中部低山斜坡地区,面积为85.73km2,占区内总面积的3.85%;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县域中部及西南部低山和丘陵区的斜坡地区,面积为1028.6km2,占区内总面积的46.15%;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西北部和东部中部中山地区和浅丘、河谷阶地地区以及东南面的浅丘及中丘地区,面积为1114.67km2,占区内总面积的50.0%。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是在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及其分布特征的基础上,以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环境背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重要工程建设布局、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等要素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的依据,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及一般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江口街道办事处、云台镇部分地区。区内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强发育,危险性高,主要威胁场镇、聚居区、学校等。本区主要采取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监测预警等相结合的防治措施。

2.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平昌县南部响滩镇—同州街道一带。本区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主要分布于低山地貌斜坡中上部及中部侵蚀剥蚀桌状低山陡壁处,危险性较高,主要威胁分散农户及部分居民聚居区等。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以避险搬迁和监测预警为主,辅以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

3.一般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邱家镇、笔山镇(西北部)、望京镇(东部)、镇龙镇(东部)。本区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弱发育,危险性一般,主要威胁分散农户等。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以搬迁避让为主,对有威胁对象的灾害点进行监测预警,部分情况紧迫且不具备搬迁条件的隐患点可部署工程治理等措施。

第四章  工作部署

    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与动态管理。

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动态巡排查机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机制和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逐年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巡排查,依托国家级、省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及风险区数据库常态化动态更新管理与维护。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对前期已完成搬迁或采取工程措施的隐患点以及多年监测无变形迹象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核实,对认定已处于稳定状态的,予以销号。对已销号隐患点,定期开展“回头看”,掌握防治工程运行情况,查明隐患点是否发生变形等,必要时,进行“激活”并纳入隐患点管理。

    二、构建地质灾害科学防控格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双评价”和“双评估”,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基础,以优化用地布局为导向,以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地质灾害防治与城镇国土空间规划融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极高、高风险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等领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评估成果运用与监管。

推动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法规要求,结合《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管理顺畅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并研究自然资源部以及省关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全域整治和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运行相关制度,优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资金审批程序,缩短工程项目实施周期,提高防灾工程效益。

    三、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县、镇、村、组、点”五级群测群防网。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设置重点监测区,开展重点区监测。加大对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的技术装备设备配备和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台账管理和奖惩机制。深入推进“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志愿者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行动,提升公众防灾参与度。

加强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在专职监测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化防灾技术手段,重点围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域(段)及潜在高风险区,安装GNSS地表位移监测仪器、自动化雨量站、裂缝计、深部位移计、雷达水(泥)位计、现场报警仪等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普适性监测仪器,开展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创新工作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动态开展已建成的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维护。

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基于国家、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互联体系建设框架,结合平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现状及具体需求,在已有地质灾害信息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预警阈值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对现有系统进行扩容升级,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社会大众服务的能力。

专栏1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1.专职监测:按照每处隐患点至少配备1名专职监测员标准,对全县现有50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落实专职监测员,逐年开展专业培训,定期进行监测员履职能力评估和岗位调整,将调查发现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监测预警网络,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全覆盖。

2.人技结合监测网络建设:按照部省安排,推进群专结合专业监测点建设,开展群专结合监测设备维护。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开展县级预警到镇级预警到村的“多级递进、逐级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通过平台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到防灾责任人等,指导落实防范措施。执行特殊时期及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通过实时监测和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最新变化情况,在出现灾害前兆或异常现象时,及时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四、开展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

避险搬迁。坚持“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对已查明的险情重、风险高、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的受威胁农户和遭受突发地质灾害,房屋损毁不能原址重建的农户优先实施搬迁避让,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彻底避开地质灾害威胁,促进群众脱灾致富。加大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整点搬迁力度,实施以整点销号、集中搬迁为目标的“避险搬迁安居行动”。结合乡村振兴、土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探索将避险搬迁与生态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奖励等相结合,加大引导力度,提高基层组织工作积极性和群众搬迁意愿。

工程治理与排危除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集镇开展综合治理,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安全风险。按照轻重缓急,分级治理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人口聚居区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重点开展威胁30人及以上险情紧迫、较紧迫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威胁重要交通、能源、水利设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纳入交通、发改、水利等职责管理部门相关规划部署实施。

工程维护。定期开展已完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调查和评估,动态开展后期管理维护。对已损毁的治理工程及时修复,对被冲刷掏空的地基基础进行加固处理,及时恢复治理工程防灾功效。

专栏2  避险搬迁与综合治理工程

1.避险搬迁:完成252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避险搬迁。

2.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累计完成4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动态整治范围。

3.治理工程后期维护:定期开展已竣工项目调查评估,对已损毁的治理工程及时修复,对已淤满的拦挡坝及时清淤腾库。

    五、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

提升信息化支撑服务水平。充分利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融合,升级和推广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应用程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化识灾防灾避灾功能。

提升专业技术能力。补充购置无人机及影像处理软件等科技装备,补强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装备,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能力。立足地质灾害动态性及新形势的防灾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健全驻守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伍工作机制,科学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系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督导和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对于突发地质灾害开展抗灾抢险调查。

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通过现场宣讲、电视宣传、互联网及新传播平台推送、举办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覆盖所有专职监测员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每个隐患点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避险演练。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讲,支持各相关部门、专业学会、科研院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业务管理、专业技术培训、防治技术推广与交流等活动。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七进”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动员参与能力。

专栏3  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提高专业技术能力:依托专业地勘队伍,分年度落实驻县技术支撑队伍,开展常态化地质灾害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2.补强装备物资:补充购置无人机及影像处理软件等科技装备,补强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装备,分年度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预警、数据传输和处理等技术保障工作。

3.夯实基层防灾力量:分年度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推进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七进”活动,落实省级防治能力提升“四个一”工程相关要求,推动形成一套地质灾害防治公众参与机制,制作一系列大众化、易接收、好传播的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培训产品,编印一批地质灾害防治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培树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典型。

第五章  经费估算

    一、估算依据

1.《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年)》(中国地质调查局,2021.07);

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修订)>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8〕9号);

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64号);

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7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

6.《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发〔2021〕45号);

7.《巴中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巴地灾指办〔2021〕37号);

8.《巴中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2021年度实施方案》;

9.拟开展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察设计报告、实施方案、调查报告及专家踏勘表;

10.巴中市、平昌县已实施的类似工程经验;

11.国家、地方相关经济政策、平昌县2021年市场物价和劳务价格以及相关标准。

    二、经费估算

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计资金总投入为6967.1万元。各分项费用估算如下。

1.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总经费为1525.1万元。具体包括: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参照四川省2020年地质灾害专职监测补助经费标准,即0.36万元/点/年,按照平昌县2020年底507处隐患点测算,投资估算为9  12.6万元。

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及维护:参照往年四川省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建设经费标准,即6万元/处测算。90处群专结合监测投资估算为540万元; 145处已建群专结合监测设备维护费用按照72.5万元/处计算,共计612.5万元。

2.避险搬迁与综合理工程

避险搬迁与综合治理工作的总经费为5282万元。具体包括:

避险搬迁:按照四川省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避险搬迁补助标准(含农户补助和配套设施投入),按3.5万元/户计。费用=补助标准×避险搬迁户数。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52户,投资估算882万元。

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排危除险按照专家踏勘后估算及地勘单位预估综合测算,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43处,投资估算4400万元。

3.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标准提升工作的总经费为160万元。具体包括:

地质灾害装备和物资保障:参照往年县级开展地质灾害装备和物资保障平均10万元/年,投资估算为50万元。

地质灾害应急监测与技术支撑:参照往年县级开展应急监测与技术支撑费用支出均值20万元/年计算(2020年-2021年已在“十三五”期间安排资金),投资估算为60万元。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根据往年已开展的工作情况估算,按照10万元/年标准,投资估算为50万元。

    三、资金筹措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全面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足额拨付。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章  环境影响

广泛高发的地质灾害除了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通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科学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一、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的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存在于施工期内,实施后的有利影响则是显著和长远的。

对环境的影响:一是工程施工临时占地、表土剥离可能破坏地表植被,扰动土体结构,对局部区域的水土保持在一定时期产生不利影响。二是施工现场附近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废水、扬尘及噪声。三是弃渣、弃土如处置不当,也会产生水土流失、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四是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占用一定的交通道路,给当地居民通行带来一定不便。

虽然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在短时期内破坏原来的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改变当地的景观,但却防止了更大规模的景观破坏,尤其是在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防治工程竣工后可以有效地保护自然景观,避免地质灾害对景观的进一步破坏,并保护游客及旅游设施的安全。

    二、减少环境影响措施

坚持整治与开发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充分结合实际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通过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减少致灾因素或减缓致灾因素向不利方向演变,逐步恢复或重建当地生态平衡,达到抑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目的。具体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有。

1.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控制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施工、加强工地管理、设置围挡作为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减缓施工作业噪声的影响。

2.施工时采取设置工地围档、工地洒水压尘、分段施工、及时进行地面硬化、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等措施,减少工地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3.工地设置临时沉砂池,清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同时设置临时的排雨系统,将暴雨期间的雨水引入沉砂池沉淀净化后方可外排。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的污水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余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运出至指定的受纳地点。

5.做好施工交通组织计划,搭设围蔽屏障,预留行人、车辆通行通道,减少交通阻碍。不具备开槽明挖的施工路段,采用牵引法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6.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护措施,确保附近房屋及行人安全。

第七章  效益评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生命工程”,不仅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也是改善人居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经济振兴的重要基础,通过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和有序实施,必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任务。

社会效益评价。规划实施后,预计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58处左右,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8540人左右,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各级政府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共安全体系的建设,有效保障全县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受威胁群众的精神和心理负担,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服务经济发展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经济效益评价。通过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积极采取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措施,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发生概率,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财产和重要基础设施得到有效保护或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强了山区避险搬迁安置群众发展后劲,而且也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科学选址和规划布局提供了重要依据,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生态环境效益评价。通过规划实施,可以有效减轻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改造山区宝贵的土地资源,改善人居环境,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强化研究部署,把实施本规划作为落实全省防灾减灾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强化部门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机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发展和改革、教科体、住建、交通、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本规划顺利实施。

严格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同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设施、工程验收同时验收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的“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防治工作中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资金保障

落实资金投入。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除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支持外,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发行一般债券,加强资金整合,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把地质灾害的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与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和融合起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合理资金分配。在资金分配原则上,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年度资金安排上分轻重缓急,首先对重点防治区项目、险情重大项目及避险搬迁等紧迫性项目优先安排;同时兼顾好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等基础性、常规性工作的资金安排,确保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整体推进。

严格资金监管。严格遵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我县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措施,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全面实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廉政承诺制和人大政协监督、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确保项目实施依法、规范、高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目标管理。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政绩考核内容,确保任务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

规范项目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拨付、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确保把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加强协同督查。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督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充分依靠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防治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与管理,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四、细化考核评价

健全考评制度。加强防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完善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建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细化考评指标。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考评体系,科学制定考评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提高考评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推进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反馈机制。建立绩效考评反馈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及时跟踪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绩效考评结果的评价、管理和运用,完善考评制度和指标,提升考评效能。

    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要充分履行职责,定期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级纪检监察及督查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督查,并定期形成检查、督查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及整改措施。对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要适时给予表扬。对因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进行批评。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提升保障能力

加强基层防灾力量建设,与专业地勘单位合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机构,建立“平战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的人才队伍及技术装备建设。

    七、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广泛凝聚共识,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培训,以典型案例为引导,深入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成功经验,加强全社会公众的识灾防灾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我防救能力。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鼓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部署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实施年度



1

风险调查评价与巡排查工程

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巡排查

5年

2021-2025年


2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

已查明隐患点全覆盖

2021-2025年


3

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

≥90处

2021-2025年


4

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维护

145处

2021-2025年


5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风险管控服务

1个

2021-2025年


6

避险搬迁与综合治理工程

避险搬迁

252户

2021-2025年


7

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

43处

2021-2025年


8

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地质灾害装备和物资保障

5年

2021-2025年


    附件2

               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主要任务分解表

县(区)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处

群专结合监测/处

已建群专结合监测点维护/处

风险调查评价/县

年度风险巡排查/县次

工程治理与排危除险/处

避险搬迁/户

消除隐患点/处

减少受威胁人数/人

平昌县

507

90

145


5

43

252

358

8541

    附件3

                 平昌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资金估算表

序号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总资金/万元

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地方自筹资金/万元

备注

市财政

县财政

9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群测群防专职监测

912.6

912.6



10

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

540

540



11

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维护

72.5


12

60.5

12

避险搬迁与综合治理工程

避险搬迁

882

882



13

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

4400

4400



14

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地质灾害装备和物资保障

50



50

15

地质灾害应急监测与技术支撑

60



60

16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及应急避险演练

50



50

合计

6967.1

6734.6

12

220.5

   附件4

平昌县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图


    附件5

平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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